索引号 | 5304002025162616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9-29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溪市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39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溪市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推动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出台背景、政策依据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明确:“各地区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要求:“制定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为贯彻落实国发〔2022〕5号文件和云政发〔2022〕4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29日印发实施了玉溪市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结合近年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化等情况,参照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在充分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版的负面清单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玉溪市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
二、梳理原则
坚持“进驻是原则,不进驻是例外,例外必从严”,对确实因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不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三、主要内容
(一)清单修订情况
本次公布的玉溪市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严格依据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编制,在省级公布的负面清单基础上,结合玉溪市实际情况对部分事项实施机构等进行了修改完善,总体事项数量、名称、类型等与省级公布的负面清单保持一致。修订后,玉溪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共有72项事项(主项),玉溪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共有78项事项(主项)。
(二)严格落实事项进驻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将以本次公布的负面清单为依据,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中央、省驻玉单位和各级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当进驻所在地或派驻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三)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
结合本次负面清单编制公布,玉溪市将通过线上、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是否包含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等基本要素,是否提供清晰的申请表格、示范文本、是否动态更新完善本地化要素信息等,确保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易用性,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溪市市级和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玉政办通〔202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39号),现对玉溪市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调整更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负面清单修订情况
本次公布的玉溪市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严格依据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编制,在省级公布的负面清单基础上,结合玉溪市实际情况对部分事项实施机构等进行了修改完善,总体事项数量、名称、类型等与省级公布的负面清单保持一致。
二、分级调整更新并公布负面清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据本次公布的县级负面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并公布本地负面清单,对于场地能满足要求、进驻后有利于提升办事效率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等敏感事项的,不列入本地负面清单,做到负面清单事项不再增加。各县(市、区)负面清单公布后同步抄送市政务服务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推动负面清单外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据本次公布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中央、省驻玉单位和各级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当进驻所在地或派驻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落实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和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并动态调整更新本地负面清单,不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三)建立办事指南定期检查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是否包含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等基本要素,是否提供清晰的申请表格、示范文本、是否动态更新完善本地化要素信息等,确保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易用性。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务服务领域“面子工程”、“明进暗不进”、不按办事指南提供服务等问题,将予以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
附件:1.玉溪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
2.玉溪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
2025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玉溪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2025年版)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构 |
1 | 移民安置纠纷调处 | 行政裁决 | 市发展改革委 | |
2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部分审批权限) | |
3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部分审批权限) | |
4 | 对教师、学生申诉的处理 |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教育体育局 |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教育体育局 | ||
5 | 参加朝觐人员身份复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民族宗教局 | |
6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行政许可 | 市公安局 | |
7 | 机动车登记 | 行政许可 | 市公安局 | |
8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市公安局 | |
9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行政许可 | 市公安局 | |
10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行政许可 | 市公安局 | |
11 | 非机动车登记 | 行政许可 | 市公安局 | |
12 | 对举报或者协助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 对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公安局 |
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公安局 | ||
对举报毒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公安局 | ||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公安局 | ||
对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公安局 | ||
交通事故侦破协助奖 | 行政奖励 | 市公安局 | ||
13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市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
14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市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
15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行政给付 | 市民政局 | |
16 | 收养登记 |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行政确认 | 市民政局 |
17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 行政给付 | 市司法局 | |
18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行政裁决 | 市财政局 | |
19 |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20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21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2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22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公共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23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24 | 地图审核 | 行政许可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25 | 矿区范围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26 | 探矿权勘查范围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27 |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28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29 |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30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
31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
32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行政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
33 |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
34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
35 |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
36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
37 | 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 行政确认 | 市交通运输局 | |
38 | 对保护航标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交通运输局 | |
39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市农业农村局 | |
40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行政许可 | 市农业农村局 | |
41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行政确认 | 市农业农村局 | |
42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理 | 行政裁决 | 市农业农村局或市林草局 | |
43 | 水事纠纷处理 | 行政裁决 | 市人民政府(由市水利局承办) | |
44 | 水土流失纠纷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市人民政府(由市水利局承办) | |
45 | 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调处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水利局 | |
46 |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
47 | 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 | 行政确认 | 市卫生健康委 | |
48 |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 行政确认 | 市卫生健康委 | |
49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补发、换发 | 公共服务 | 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 | |
50 | 烈士评定 | 行政确认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1 | 伤残等级评定 | 行政确认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2 |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 行政确认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3 | 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给付 | 行政给付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4 |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55 |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应急管理局 | |
56 | 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对检举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
对举报直销经营违法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
57 | 对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 | 行政裁决 | 市市场监管局 | |
58 | 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市市场监管局 | |
59 | 对侵犯专利权纠纷的处理 | 行政裁决 | 市市场监管局 | |
60 | 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等纠纷的调解 | 公共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 | |
61 | 价格举报受理、查处 | 公共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 | |
62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市林草局 | |
63 |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统计局 | |
64 | 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统计局 | |
65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发展改革委 | |
66 | 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医保局 | |
67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公共服务 | 市医保局 | |
68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
69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档案局 | |
70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新闻出版 | |
(版权)局 | ||||
71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侨办(复核) | |
72 | 事业单位登记 | 行政许可 |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附件2
玉溪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2025年版)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构 |
1 | 移民安置纠纷调处 | 行政裁决 | 县级搬迁安置部门 | |
2 | 对教师、学生申诉的处理 |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教育部门 |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教育部门 | ||
3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
4 | 机动车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
5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
6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
7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行政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
8 | 非机动车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
9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
10 | 对举报或者协助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 对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公安机关 |
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公安机关 | ||
对举报毒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公安机关 | ||
10 | 对举报或者协助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公安机关 |
对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公安机关 | ||
交通事故侦破协助奖 | 行政奖励 | 县级公安机关 | ||
11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
12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
13 | 收养登记 |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级民政部门 |
14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行政给付 | 县级民政部门 | |
15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级民政部门 | |
16 |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 行政给付 | 县级司法部门 | |
17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行政裁决 | 县级财政部门 | |
18 |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19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20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21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 公共服务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22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
23 | 矿区范围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
24 |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
25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
26 |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
27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政府指定部门 | |
28 | 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 行政确认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29 | 对保护航标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30 | 对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31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32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33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行政许可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34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35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36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行政确认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37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理 | 行政裁决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县级林草部门 | |
38 | 水事纠纷处理 | 行政裁决 | 县级政府 | |
39 | 水土流失纠纷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县级政府 | |
40 | 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调处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水利部门 | |
41 |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42 |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 行政确认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
43 |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 行政确认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
44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补发、换发 | 公共服务 | 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管理机构 | |
45 | 烈士评定 | 行政确认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46 | 伤残等级评定 | 行政确认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47 |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 行政确认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48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认定 | 行政确认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49 |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50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51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52 |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53 |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54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55 | 一至四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补助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56 | 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57 |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58 |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59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60 |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61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 行政给付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62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63 |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64 | 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对检举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对举报直销经营违法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65 | 对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 | 行政裁决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66 | 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67 | 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等纠纷的调解 | 公共服务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68 | 价格举报受理、查处 | 公共服务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69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级林草部门 | |
70 |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统计部门 | |
71 | 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统计部门 | |
72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
73 | 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医保部门 | |
74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公共服务 | 县级医保部门 | |
75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76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
77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级侨务部门(初审) | |
78 | 事业单位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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