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1905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8-19 |
关于《玉溪市推进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促进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身体健康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从维护全民健康和实现国家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全面部署、持续推进。2017年,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正是云南省践行健康中国战略的创新实践,2020—2021年实施第一轮,2022—2024年接续实施第二轮。2025年4月11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推进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促进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云办发〔2025〕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5月12日,全省召开云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启动大会,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接续实施“饮净水、控噪声、防近视、护老人、食安康、强体魄、约家医”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高质量建设健康县城。6月20日,玉溪市召开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全市第三轮专项行动工作全面开启、快速推进。
二、主要内容
按照《云南省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事项清单》要求,市级《工作方案》在省级《实施方案》基础上进行了精简,整体框架更加简化、工作措施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
(一)正文部分。《工作方案》正文部分分为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4个部分。
1﹒工作目标。巩固拓展前两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接续实施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消除健康危害因素,实现“五升一降”,不断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实现人均预期寿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核心健康指标逐年提升,健康云南行动年度考核在全省争先进位,建成一批高质量健康县城。
2﹒工作内容。对省级《实施方案》进行精简提炼,保留核心工作指标。一是“饮净水”行动,到2027年底,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8%、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3%。二是“控噪声”行动,到2027年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不低于85%,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不高于55分贝,县(市、区)每年建设不少于5个宁静小区。三是“防近视”行动,到2027年底,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不低于80%;力争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四是“护老人”行动,到2027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养老机构可提供失能照护服务,建有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乡镇(街道)覆盖率不低于65%,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不低于90%,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占比不低于90%。五是“食安康”行动,到2027年底,实现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不低于95%,食品抽检量每千人不低于5批次,力争每万人营养指导员不低于1名,行政区域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六是“强体魄”行动,到2027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9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低于43%,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2023年修订)》合格及以上人数比例不低于90%。七是“约家医”行动,到2027年底,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85%;已签约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90%;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
3﹒工作步骤。2025年4月—6月为部署启动阶段,2025年7月—2027年6月为拓展延伸阶段,2027年7月—12月为达标巩固阶段,与省级保持一致。
4﹒工作要求。健全督导和调度2项工作机制,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强化各级补助资金统筹,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加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县城建设等宣传,带好公共卫生委员会、志愿者两支队伍,带头倡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二)附件部分。共有9个附件,其中,附件1—7是6家市直牵头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将专项行动子方案量化而成的7张任务清单,共包含40项重点任务、126条具体措施。附件8除第6项指标“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保持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要求”的2026年—2027年目标值,以及第19项指标“建设宁静小区数量”的目标值是结合玉溪实际量化外,其他指标均与省级一致。附件9为新增表格,即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督导责任表,明确各专项行动督导责任领导和责任市直部门。
下一步,全市将严格按照省市方案,紧扣既定目标及时限要求,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以固强补弱为方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力争每年有较多县(市、区)进入全省工作突出县行列。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
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促进
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5〕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玉溪市推进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促进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年)》已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8月18日
(本文有删减)
玉溪市推进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促进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推进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促进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全面践行玉溪市“干字当头、稳字托底、干部示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全方位提升城市卫生与健康水平,全周期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成果巩固提升方面。持续巩固拓展前两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做到“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等专项行动更加常态化,“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等专项行动更加精细化,“众参与、管慢病、家健康”等专项行动更加全民化。
(二)接续实施新“7个专项行动”方面。齐力推进“饮净水、控噪声、防近视、护老人、食安康、强体魄、约家医”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不断消除健康危害因素,实现“五升一降”,即:水质达标率、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率、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居民体质合格率持续提升,青少年近视率持续下降。
(三)不断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从“小切口”入手,创新工作思路,制定一批可操作、有针对、有意义、有实效的举措,鼓励地方多出经验、多出亮点,形成示范引领;切实发挥好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确保打造一批敢担当、善作为、强执行的爱卫队伍。
(四)提质重点指标方面。建立健全健康影响监测评价体系,实现人均预期寿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等核心健康指标逐年提升,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健康云南行动年度考核在全省争先进位。
(五)探索新路径方面。以建设美丽玉溪为契机,将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与“经济发展质效、生态环境改善、社会治理效能”深度结合,探索适合玉溪市情的健康现代化路径,推动形成健康优先的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发展模式和社会治理模式,建成一批高质量健康县城。
二、工作内容
(一)“饮净水”行动。以水量足、水压稳、水质优为主要目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二次供水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城乡供水设施建设更新,扩大城乡水质监测覆盖范围,推动水质信息及时共享公开,加强应急供水能力建设,全方位、全过程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干净、安全,引导群众喝放心水、喝健康水。到2027年年底,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8%、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1)
(二)“控噪声”行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治理”原则,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噪声投诉处置机制。强化横向联动、纵向协同的治理格局,推进“静音文明”建设,打造一批宁静小区,形成“携手控噪声、共筑宁静城”的全社会防控噪声良好氛围。到2027年年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不低于85%,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不高于55分贝,各县(市、区)每年建设不少于5个宁静小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2)
(三)“防近视”行动。前移防控近视关口,抓牢幼儿园、小学近视防控关键阶段,力争6岁以下幼儿和小学阶段近视发生率逐年下降。深入实施“学校明亮工程”,全面推进中小学生“壮苗行动”,近视防控“六个一”措施普遍落实。加强家校联动,保障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配合的良好氛围。到2027年年底,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小学阶段不低于65%,初中阶段不低于60%,高中阶段不低于50%;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不低于80%;力争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市教育体育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3)
(四)“护老人”行动。聚焦老年人生活照料、照护服务、健康保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提升老年人专业照护能力和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医。到2027年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养老机构可提供失能照护服务,建有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乡镇(街道)覆盖率不低于65%,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不低于90%,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占比不低于90%。(市民政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4)
(五)“食安康”行动。聚焦城区、旅游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养老机构、学校、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突出网络餐饮、散装白酒、复用餐饮具和预制菜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状况持续改善。加强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制止餐饮浪费等宣传,建设一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持续推进营养健康环境建设,推动群众饮食由安全放心向营养健康转变。到2027年年底,实现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不低于95%,食品抽检量每千人不低于5批次,力争每万人营养指导员不低于1名,行政区域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5)
(六)“强体魄”行动。巩固“勤锻炼”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城乡体育设施有效供给,丰富体育赛事活动,实施科学健身指导,积极倡导高质量健康生活,提高“一老一小”健康体质水平,推动群众健身从经常参加锻炼向增强健康体质转变,基本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到2027年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9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低于43%,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2023年修订)》合格及以上人数比例不低于90%。(市教育体育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6)
(七)“约家医”行动。聚焦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老年人、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扩大签约覆盖面,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提升家庭医生服务水平,实现“家医有约、咨询有人、服务有感”。到2027年年底,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85%;已签约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90%;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7)
三、工作步骤
按照“以城带乡、全面建设、逐年推进”的方式,分阶段、分年度对县(市、区)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开展监测督导。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5年4—6月)。继省级动员部署会及技术培训后,全面总结前两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验,就持续巩固拓展前期工作成果、接续开展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拓展延伸阶段(2025年7月—2027年6月)。对县(市、区)分层分类强化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开展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探索适合玉溪市情、有玉溪特色的“健康入万策”工作路径,推动健康县城建设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
(三)达标巩固阶段(2027年7—12月)。全面巩固工作成果,总结推广一批典型案例,让共建共享氛围日趋浓厚,建成一批高质量健康县城。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督导机制。每个专项行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牵头市直部门督导(详见附件9),确保2025—2027年年度考核指标全达标,2027年年底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全落实。市健康县城建设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暗访检查各县(市、区)环境卫生、公厕卫生、洗手台维护、食品卫生、集市管理、水体治理、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全面掌握了解各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工作督导,督导发现专项行动推进不力的,及时报告对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督促。二是调度机制。市人民政府每年召开“7个专项行动”推进会、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6家市直牵头部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专项行动推进情况1次,适时开展指标调度。工作专班每年至少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工作情况1次,并根据需要适时召开调度会、推进会、现场观摩会等,统筹解决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提供多方保障。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强化各级补助资金统筹,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要继续用好地方立法机制,助推爱国卫生工作长久规范。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反馈机制,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三)开展多维宣传。各级各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加强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县城建设等宣传。坚持党建引领,带好公共卫生委员会、志愿者两支队伍,带头倡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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