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727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2-03-15 |
县纪委县监委完善常态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通海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扛稳抓实责任,深化打击整治、建章立制工作,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6件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11人,问责6单位、11人,移送司法机关9件9人。
把常态化“惩腐打伞”融入全面修复净化通海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将其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点一抓到底。完善常态化“惩腐打伞”工作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完善线索管理、案件查处、常治长效、监督防范机制,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惩腐打伞”工作。
加大涉黑涉恶线索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宣传力度,拓宽线索来源。把线索核查、案件查办、协作配合、以案促改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及时转化为“惩腐打伞”具体措施,常态化研究部署工作,定期听取、分析“惩腐打伞”工作新动向、新进展。
强化与政法机关案件会商、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点对点”深挖、“双组长”“双专班”等协作配合机制,动态收集公安机关侦办的黑恶案件信息,开展“两个一律”“一案三查”逐案复查复核,依纪依法依规快查快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
对已办结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按照《云南省扫黑除恶斗争“三书一函”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一案一分析”制度,查找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到应发尽发,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玉溪日报通讯员 姜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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