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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2-10-30 |
中心城区出租车计价器调整开始
中心城区出租车计价器调整开始
11月1日起乘出租车拿机打发票
出租车司机在试机打发票
10月29日,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开始对中心城区317辆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将于11月1日前结束,以保证出租车新收费标准按时执行。届时,市民乘坐出租车可拿到规范机打发票。
当天上午,玉溪市天马出租车有限公司内,很多出租车司机将出租车开来,将计价器从车上卸下,等待工作人员进行计价器程序、收费标准数据和计价器打印机程序调整。调整好的机打发票将由原来的“玉溪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统一为“云南省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为让乘客清楚了解出租车收费标准,所有出租车还按规定在副驾驶座前、车内防护栏以及后座侧门窗户上张贴上包括起步价、2公里外收费、等候费、空驶费;汽油在每升9元以下时不收取燃油附加费,只需按计价器上显示金额支付车费;凡不使用计价器、不给机打发票的,乘客可拒付打车费等详细内容的收费价目表。
据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副处长吕丽梅介绍,为更好地规范出租车司机服务行为,管理处将以20分/年的记分标准,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完20分者将重新接受培训,并在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管理处也会进行不定点监察,一旦发现出租车司机有违规行为,就立即启动处罚程序。此外,管理处目前已着手安装出租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配置车载摄像头,对司机出车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该系统有望在今年年底投入使用,到时候乘客及司机的利益都将得到更加及时、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