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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1-11-10 |
城市管理条例是玉溪创卫的最大亮点
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需要长效管理机制来保持
“创卫给玉溪带来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我们市民就是最直接的受益者!”秋冬时节,走在聂耳音乐广场的柿子树下,看着水光潋滟的玉湖,市民刘歆由衷地感叹道:“道路干净整洁了,环卫设施增多了,宜居城市住起来真舒心。”
然而,刘歆也有着自己的担忧:“创卫的成果出来了,那创卫结束后会不会出现反弹?到那个时候是突击整治还是放任不管?”家住在环山路的刘歆说,环山路上的临时农贸市场方便附近居民的生活,但也存在着脏、乱现象。虽然在创卫期间一度有所改观,但是最近脏、乱的现象又出现了。
家住在小庙街的市民潘兴民关心的则是临时摊点的问题。“创卫期间加大了管理力度,小庙街里的临时摊点少了许多,不知道创卫结束后会不会又重新回来。”在记者采访有关创卫的话题中,多名受访者对我市创卫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但对于“创卫后要如何管理、维持”这一问题,受访者给予了更多关注。有网友在网上论坛上说:“‘后创卫’时代,巩固、维持创卫成果,显得尤为重要。”
“要争得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更要对得起这份荣誉,创卫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是在创卫过程中,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劲松强调得最多的内容。
如今,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在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方面结出丰硕成果。以规范城市管理为主的《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审议,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了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管理,重点突出了对设置遮阳雨篷、户外广告、招牌的管理及卫生责任区的管理和渣土运输车辆、市容环境卫生、集贸市场、养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从法律支撑和制度规范上解决了我市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困难与突出问题。
据副市长杨洋介绍,我市还将根据《条例》出台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管理的10个配套文件,巩固好、发展好创卫工作成果,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创建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以《条例》为主的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将为“三创”工作的持续开展、提升内涵提供有力支撑,也将为形成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及依法经营城市、依法管理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创卫难,守卫更难。创卫成功之后要保持住创卫成果,就是要建立长效机制。玉溪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出台了城市管理条例,从根本上为巩固维持创卫成果提供了法律支撑,这在全国、全省都有示范性,是玉溪创卫的最大亮点!”云南省爱卫会副主任、省卫生厅副厅长杜克琳对我市出台城市管理条例,健全创卫长效管理机制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