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101147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11-25 |
玉溪市2015年秋粮收购情况通报
玉溪市2015年秋粮收购情况通报
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粮食收购工作,今年年初市粮食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府对粮食收购工作的要求,制定下发了《玉溪市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玉粮〔2015〕4号),对今年粮食收购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在10月召开的全市三季度粮食经济运行分析会上,市粮食局分管副局长专门对粮食收购工作做了安排,要求各县区要加强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加快粮仓建设,积极做好市内粮食收购工作;要组织市内粮食收购主体,主动入市收购粮食,并在收购中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敞开收购,着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种粮农民增收。11月中旬,市粮食局局长带领相关人员深入通海、华宁、江川、澄江等县,按照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粮食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各县区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要求各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确保不出现卖粮难现象。
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领导,在积极组织粮食收购经营者入市收购的同时,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经营的企业、个体经营者的收购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全市粮食收购中没有拒收、限收粮食现象,也没有发生压级压价、短斤少两和打“白条”等坑害粮农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维护了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了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
截至11月15日,全市累计收购粮食43259吨,比去年同期减338吨,减0.8%,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27737吨,比去年同期增加3886吨,增16.29%。全市收购籼稻2038吨,比去年同期减少127吨,减5.87%,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籼稻1815吨,比去年同期减249吨,减12.06%;收购玉米23127吨,比去年同期减少6454吨,减21.82%,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玉米9458吨,比去年同期减1814吨,减16.09%。
玉溪市粮食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