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101147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11-25 |
玉溪市全面建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情况通报
玉溪市全面建立妇女儿童
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情况通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过周密安排部署,在玉溪市司法局指导下,目前,在市、县区两级妇联设立了10个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是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分别设在市、县区妇联,由委员7-9人组成,设调解主任1人,由同级妇联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妇联、司法、法律工作者及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等组成。调解范围主要包括设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扶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妇女儿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妇女劳动权益纠纷及其他设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
我市建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推动人民调解向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领域延伸,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当前家庭矛盾关系呈现出的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数量增多、内容多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大等问题,避免因调处化解不及时导致矛盾升级,引发恶性事件。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依法及时化解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对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系和睦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