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3154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2-15 |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心工作,积极回应公众期待和社会关切,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推进部门政务公开,发挥政务公开体现政府部门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作用。
(一)适应机构改革,及时调整组织领导机构。结合今年市直部门机构改革我局职能及内设科室及人员调整情况,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学习培训。一是制定印发《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党政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并在政府网站公布,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局办公室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承办,明确局新闻发言人,落实定岗定员定时查看局网页栏目更新情况。二是认真组织和参加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019年8月19日,组织开展开了局党政信息工作培训,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邀请玉溪日报记者就信息写作进行授课辅导。并先后派人参加了全市和全省工信系统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参加了全省政务信息工作电视会议,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高质量落实省市信息工作要求。
(二)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工作有序衔接运转。及时将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职能目标考评体系,认真落实《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制定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政策文件解读制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时发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的内容,落实《玉溪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的通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利用OA(玉溪市智慧政务协同工作平台)行文审批处理签一并进行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全年主动公开发布信息82条,年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按时上报了要点落实情况。
(三)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民生关切。认真宣传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策制度,及时转载国家、省公开发布的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发布牵头起草的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同步公开解读材料,让公众及企业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2019年度通过政府公开网共发布政府文件类信息20条,其中政策解读类2条,文件废止类3条。充分运用政府网站、《玉溪工业》季刊、市委和政府信息简报、简讯等媒介,重点对牵头起草出台的《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玉溪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玉溪市5G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19-2030)》等重点产业政策进行发布和解读,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参加了云南省和玉溪市两级“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并作玉溪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主题新闻发布,回答记者提问。同时,广泛借助《云南经济日报》、《玉溪日报》及其手机客户端、“中国(昆明)南亚社会公共安全科技博览会”官网、玉溪网、“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宣传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介绍玉溪市工业经济运行等情况。
(四)强化权责监督,深入推进决策执行公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定期发布局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情况,针对重点产业规划编制、重大事项决定,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利害关系群体的意见建议,扩大有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产业发展要求。按规定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二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及时公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依法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发布局《办事指南》,目前我局涉及行政许可项目6项、管理服务项目1项,均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在行政审批网上政务大厅和“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接件办理,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情况、监督渠道的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健全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通过验收合格后,及时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深入推进降低企业物流、用电成本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帮助企业节约成本。
(五)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密结合落实部门职能任务,及时发布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工业领域职称评审有关事项,加大全市卷烟及配套、矿冶及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信息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发布本局涉及“三大攻坚战”中,扶贫联系点工作、产业扶贫等精准扶贫信息2条,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污染防治类信息7条。向社会公开了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并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准确地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获得的信息及时公开。
(六)优化模块功能,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开设的8个栏目,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模块进行了调整,并完善每个栏目的具体内容,其中,对机构职能栏目,及时请示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局“三定”规定内容信息,各栏目调整后,定期维护,做好信息发布前审查等工作。定期查看“政民互动留言”,认真对待市民留言,努力解决市民提出的问题诉求,按规定及时妥善作出回复,办理回复市民留言2条。
(七)积极稳妥应对,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全市工业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调查,积极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年内工业行业领域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引发重大负面舆情。认真组织收看了2019年7月3日央视《焦点访谈》“整改整改,痼疾难改”栏目,深刻反思栏目指出的我市澄江县黄磷企业尾气排放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情况,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未产生其他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7 | -18 | 1 |
行政强制 | 3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637.0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一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等问题。一年来,我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切实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修订完善《2019年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项目目录》,增加主动公开内容17项,紧紧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心工作,积极回应公众期待和社会关切。广泛运用政府网站、玉溪日报、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传播力和覆盖面,确保公众快速获取有关信息。认真回复办理群众来电来信和网络留言,切实把为人民服务和受人民监督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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