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1981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1-19 |
玉溪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第一批申请公告
玉溪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第一批申请公告
致玉溪市民:
为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范开展玉溪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批次申请工作,根据《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玉政规〔2020〕4号)的规定,现将玉溪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第一批次申请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接受申请项目:李棋片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二、房源情况:
(一)一室户型120套,面积30 —40 ㎡。
(二)两室户型400套,面积55 — 70㎡。(需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三、接受申请时间:2021年1月28日-2月25日。
四、审核及公示:由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负责接受申请、审核、公示工作。经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进行15日的公示后领取审核结果通知。
五、接受申请地点: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H区13-15号窗口(玉溪市太极路)
六、租金标准:
两室户型基准价为6.5元/月·平方米;一室户型基准价(优惠租金)为4元/月·平方米。具体根据楼层、朝向不同实行租金差价。
七、申请资料
(一)玉溪市户籍
《玉溪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工作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住房保障证明等。
(二)非玉溪市户籍
《玉溪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住房保障证明、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和社保证明或营业场所的实地照片和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八、配租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九、温馨提示:
(一)请需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民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二)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且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需提交资料的详细说明请登录“玉溪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或“玉溪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查询。
咨询电话:
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驻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877-2073059
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电话:0877-2051969;
玉溪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877-2011007
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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