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07944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18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职责。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法治农业农村建设各项工作。2023年以来,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制定出台《玉溪市市直农业农村系统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2023年第24次党组会上组织开展专题述法活动,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作了《2023年度述法报告》,其余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述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了年度述法报告。
(二)强化立法调研,配合做好涉农领域立法工作。一是配合做好立法相关工作。2023年以来,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相关工作,多次参加《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的立法座谈会及草案的修改工作;对《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的征求意见反馈。参与《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二是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执法检查和省农业农村厅种子法实施情况调研。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制定印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普法日历》和《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并公示《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 15 部专业法律、16部专业条例及2部部门规章列为 2023年重点普法内容,明确了普法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制定《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相关工作的通知》,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派出普法工作队员下沉华宁县开展专项行动6次。四是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专题活动,推动宪法及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2023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市级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000余份,全市发放各类宣传品12.82万份。五是强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2023年,全市已选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91户,开展法律服务8次,依托村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场所建立农村法治教育基地8个,形成了争当“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文明风尚。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定期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4次,组织干部职工学法5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全局共90余人参加讲座;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讲座1次,100余人参加讲座;组织民法典专题辅导1次,60余人参加学习;举办信用体系诚信教育宣传培训活动1次,学习《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60余人参加培训。举办玉溪市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80余人参加培训,对涉农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培训。组织观看庭审活动,共80余人参与观看。
(五)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普法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及时组织编写以案释法案例,利用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玉溪农业》杂志等载体,编写发布以案释法案例3个,转发以案释法典型案例9个,《玉溪农业》杂志刊载1篇。二是开发制作普法宣传产品。结合普法工作实际和业务工作需要,及时编制《玉溪市领导干部执行涉农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要点》《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水产养殖用药宣传手册》《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折页、《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告知书》《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等宣传口袋书、宣传品。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一楼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专栏,发布法治信息。2023年以来,共刊载法治宣传信息30余篇,在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刊载信息7篇。
(六)强化行业监管,切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组织修改完善《玉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玉溪市农业行政处罚流程图》《玉溪市农业行政强制运行流程图》《玉溪市农业行政监督检查流程图》《玉溪市农业行政许可流程图》《玉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依据(2023年)》,并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二是强化执法证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的有关安排,2023年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24人,参加网上考试18人,缺考1人,考试通过17人。三是强化执法监管。202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281人次,检查企业12991家次,整顿市场961个次,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86件,罚款54.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7万元,查获物资4520公斤,查获设备18台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四是开展案卷评查。共评查2022年行政处罚案卷20件,共评出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0卷、合格案卷10卷,行政许可优秀案卷7卷。其中有5件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省级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件被评为省级行政处罚优秀文书,1件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市级优秀案卷。推荐报送省级重大、典型行政处罚案件3件。五是强化执法联动。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共办理完成了7个非法捕捞水产品(电鱼)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害农专项整治行动。六是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研究制定了部门随机抽查计划4个,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4个,认领省农业农村厅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4个,编制和下发8个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完善了《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已完成市级抽查计划8个,完成省级抽查计划4个,检查企业(单位)39家。
(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对涉及行政审批项目逐条梳理,经多次调整后,市农业农村局涉及行政许可事项16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办理行政许可4件。二是梳理编制了《玉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版)》。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职权共6类288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235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确认1项,其它行政职权1项。三是编制《玉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涉及30个主项,66个子项。四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做好全省统一惠企政策申报平台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分类梳理“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于2023年9月25日发布惠企政策1条。
(八)强化科学决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中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玉溪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 39 项规章制度。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恩奇律师事务所刘应成、王黎琼两名律师为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三是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等12件重大行政决策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玉溪市人民政府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合作框架协议》等8件协议(合同)出具了审查意见,对1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有关要求对3项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过程材料进行收集归档,对4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决策后评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人员还没有划转到位,部分新到执法人员没有行政执法经验,甚至没有执法证,对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不熟悉,执法服装、执法装备、执法经费均不到位,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2.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措施不多、力度还需加强,普法经费投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方式方法创新力度不够,利用新媒体、视频等开展普法活动还比较少。
3.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仍需提升。在普法宣传教育学习上形式单一、创新不多,广度和深度不够,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仍需加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及时,普法宣传社会整体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积极推动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案卷评查工作,针对执法工作实际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装备配备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三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力度,持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持续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普法平台、普法视频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组织面向业务人员、执法人员、农业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述法工作。
(二)加强工作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局党组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研究制定年度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持续做好立法相关工作。对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征求单位意见时及时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备,报备率达到100%。
(四)持续做好普法工作。落实好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按要求开展好普法活动。继续抓好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做好省级“八五”普法工作联系点建设相关工作。
(五)强化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指导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六)切实抓好“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监管权限和监管层级,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做好“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好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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