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5745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1-05-06 |
《玉溪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玉溪市民政局印发《玉溪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玉溪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建华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区域通办改革工作是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具体举措,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内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1〕64号)要求,经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建议、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印发《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玉溪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总结经验,为逐步实现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创造条件。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时间:2021年6月起至2022年6月。
(二)实施区域:玉溪市各县(市、区)。
四、实施范围
结婚登记的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玉溪市辖区范围内的,可选择在玉溪市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现役军人的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于玉溪市的,可在市内自主选择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五、关键词解释
本次跨区域办理仅限于结婚登记。其次,结婚登记的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玉溪市辖区范围内的,可选择在玉溪市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现役军人的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于玉溪市的,可在市内自主选择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例如:“户口在新平的王先生和户口在易门的张女士如果现在办理登记结婚的话,只能到新平或易门办理,但从2021年6月1日起,二人可以自主选择到全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各县(市、区)级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六、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以电话或“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方式预约办理为主,避免扎堆登记;
(二)查阅婚姻登记原始档案仍由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单位受理;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仍由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受理;
(四)涉外、涉港澳、华侨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暂不试行跨区域办理;
(五)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暂不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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