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58993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2-06-27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玉农发﹝2022﹞1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已经2022年第6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当前,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为统领,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抓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力争农业总产值增6%,农业增加值增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8%,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增14%,粮食总产量61.5万吨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杜绝较大及以上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科技增粮措施落实,实施良种良法配套种植,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大力发展冬早马铃薯、鲜食玉米,推广晚秋粮作种植,冬季农业开发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发展晚秋作物40万亩以上,推广杂交水稻“上山”旱种2万亩以上,在易门县示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000亩,全市完成大豆种植2万亩。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杂交稻旱种补贴,稳步扩大稻谷、玉米、小麦3大粮食作物种植成本保险覆盖面,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效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不折不扣完成市级下达的粮食生产底线指标任务,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6.52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61.5万吨以上。
(二)确保“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履行好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产销协作、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调控,实现“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抓好生猪产能调控,推进德康、正大等生猪产业重点项目,积极发展牛羊、禽蛋、禽肉和水产品等替代品生产,创建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2个,实现生猪出栏137万头、增4.5%以上,确保肉蛋奶总产量增2%,畜牧产值增3%。以江川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稳定水产养殖面积3万亩,渔业产值1.8亿元。完成蔬菜种植150万亩以上,甘蔗种植8万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1.5批次/千人和县均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不低于3件的考核任务,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玉溪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贯彻落实方案》,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相应的目标作物、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加强工商资本下乡“非粮化”行为监管等。严格管控耕地种植结构。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烟草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粮食作物种植情形包括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现状种植油、糖、蔬菜、烟草等非粮作物的,可以保持不变,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严禁新植水果、花卉、中草药等不能一季恢复粮食生产的非粮作物;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要逐步恢复种粮或者置换补充,根据作物周期、生产现状及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表,由种植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确保措施落地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对重点污染区域开展农产品协同监测,监测取样大于30个。开展农产品种植结构和不能进行措施落地耕地的调查工作,完成通海县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示范区验收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惩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四)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节水灌溉,按进度完成2022年第一批11.6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积极向上争取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力争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30万亩,年底前各县(市、区)编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种粮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确保长期发挥效益。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等级和产出能力。
(五)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准确把握灾情发展趋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储备技术预案,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增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提升农业抗灾水平。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以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防控为重点,加大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草、鼠等生物灾害的预警与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强化人兽共患病综合防治,加强外来物种管理。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六)抓好产业帮扶。认真落实《玉溪市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实施方案》,优化帮扶产业布局,引导脱贫乡村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利益共享和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双绑”机制动态监测与管理,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提升产业帮扶效益,加快产业帮扶全覆盖,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同比增10%以上。
(七)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认真落实《玉溪市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实施方案》,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路径,引导村组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发展模式,建立股份合作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常态化开展帮扶救助。积极配合实施120个集体经济强村项目、2个“四位一体”项目,确保2022年全部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50%的行政村达10万元以上。
三、以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引领农业现代化
(八)做强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健全完善以烟、菜、花、果、药、畜6大重点产业和粮食、油料、甘蔗、茶叶、林业、食用菌、水产等协同发展的“6+N”产业体系,持续推进山地林农生态经济带、烟畜果生态循环产业带、河谷特色优质经果产业带、环湖绿色高效休闲观光产业带“四带”建设。全产业链提升蔬菜产业,以红河谷—绿汁江流域为重点,建设10个高品质蔬菜基地,扩大山地蔬菜种植面积,完成蔬菜种植150万亩以上,农业产值110亿元以上;打造精品“云花”产区,引进试验新品种10个以上,完成花卉种植8.9万亩,其中新增鲜切花种植2000亩、达到4.85万亩、产量19亿枝以上,花卉一产产值30亿元;打造以柑桔、芒果为主的高端水果基地10个,新植水果2万亩以上,在园水果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农业产值75亿元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保持在7.6万亩左右,产量6.2万吨以上,产值7.5亿元以上;油料20万亩左右,产量0.3亿公斤左右;稳定糖料蔗生产规模,完成甘蔗种植8万亩,产量32万吨,产值3.5亿元。稳定茶园面积6.9万亩,茶叶产量400万公斤,农业产值2.5亿元以上。
(九)提升农业规模化水平。高标准推进新平县、通海县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建设,稳定保住两个省级示范县,力争华宁柑橘、易门食用菌、元江芒果创建省级示范县或特色县。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产业园,加快推进新平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推进通海蔬菜、红塔花卉国家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建设,积极争取水果、畜禽等优势产业进入产业集群建设。加强“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建设,新增“一村一品”示范村15个、示范乡镇5个。引导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把依托农业资源发展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产业链延伸的增值收益尽量留给农民。抓好育主体创名牌,新增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5户,培育年销售额超亿元企业2户以上,力争培育超10亿元企业1户,新增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5个、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30个,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个,力争获评省“绿色食品牌”名品名企数量保持全省前列。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争取新平县、华宁县列为国家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示范县。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加强专班建设,配强力量,抓实绿色食品制造业全产业链工作,大力发展果品产地初加工,支持企业建设蔬菜小包装生产线,做精肉食品、酱菜调味品等精深加工,积极发展营养及保健食品、高端休闲食品制造等时尚消费产品,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含烟草)达10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保持全省领先。做精乡村休闲旅游,培育发展创意农业、康养农业、体验农业等文旅融合新业态,启动创建田园综合体20个。积极拓展电商业态,力争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10%以上。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农产品推介展销商洽活动,巩固提升全省农产品出口龙头地位,扩大玉溪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力争农产品出口额增10%。
(十一)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制定出台《玉溪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新品种、新技术培育推广,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全面提升良种综合研发培育能力与保障能力。支持正大种业等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供种体系,提升种苗供给服务水平。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保护利用地方种质资源,收集、遴选地方优良品种,推进农作物中期库、水产资源库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场(圃、库),完成省下达的入库(圃)保存种质资源和畜禽遗传性能测定等普查任务。推进全国一流露地蔬菜种苗繁育供应基地和花卉种苗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漠沙酸角种质资源圃、元江野生稻、研和贾井种质资源库等种业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争取江川区鲤、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和红塔区洛河父母代种蛋鸡场扩建项目立项。健全种子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种子质量检验抽查和种子市场管理工作。新选育粮油、花卉新品种各2个以上,新增花卉自主知识产权品种2个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推广利用率达98%以上。
(十二)提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水平。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加强农机技术人员培训和农机安全管理,重点推广应用适应丘陵山区作业、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的中小型农机和设施装备,推进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装备技术集成应用,加快补上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设施装备短板。新增农机作业面积3万亩,农机实用人才培训9000人次,新增农机总动力3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提高0.5个百分点,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使用率95%以上。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以“三湖”流域为重点,建设高端设施大棚,发展无土基质栽培、水肥一体化等设施,新增设施农业500亩以上。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加快实施《玉溪市“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建设5个智慧农业示范点,抓好信息进村入户整市推进及益农信息社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创建10个益农信息社标杆试点。
(十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农技推广部门服务创新,以市农科院为龙头,联动各级农技推广部门,探索“农技推广部门+示范基地+经营主体+农民”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壮大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力量,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支持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以培养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为重点,年内培养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
(十四)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引领,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三湖”流域绿色有机示范区建设,在“三湖”径流区推广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作物。抚仙湖径流区5.8万亩区域内实现无大规模商品蔬菜种植,推广烤烟2万亩,水旱轮作1万亩,大豆、油菜1.5万亩;星云湖径流区推广烤烟、水稻1万亩以上,在沿湖1.2万亩区域禁止大蒜种植;杞麓湖径流区种植烤烟3万亩、玉米5万亩、豆类0.3万亩、油菜0.5万亩。在“三湖”径流区实施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1.5万亩以上,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15万亩以上,建设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示范区1.5万亩以上,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覆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江川、澄江、通海、峨山耕地轮作项目、通海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和江川区、通海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新平县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等,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确保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反馈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中转变生产方式、调整种植结构、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相关措施落实落地。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新认证登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00个以上。
(十五)努力扩大农业投资。坚持抓政策落地、抓项目争取、抓投资支撑、抓项目谋划,深入研究中央和省投资政策,锁定各级项目资金投向,全年争取上级农业资金1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正大百万头生猪、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高标准农田、正大现代果蔬供应链等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三湖”流域绿色有机示范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绿色有机产品,力争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达42亿元、增14%。
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
(十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改厕技术模式,加大厕所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完成214座农村卫生公厕和6840座农村卫生户厕改建任务,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加快江川区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华宁县2022年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项目。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改善村容村貌,确保全部达标的1档村庄不发生大面积反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七)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积极争取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衔接推进全市“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启动建设示范乡镇2个、精品示范村20个、美丽村庄200个。
(十八)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先行在华宁县华溪镇、峨山县富良棚乡塔冲村、通海县四街镇六街村、红塔区春和街道黄草坝村、江川区雄关乡白石岩村、新平县平甸乡桃孔村6 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推广运用清单制,推进移风易俗,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逐步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现实难题,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引导,加强线索摸排处置,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不断完善扫黑除恶制度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相关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巩固农村精神文明主阵地,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夯实“三农”发展保障支撑
(十九)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健全完善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机构“三位一体”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强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做好省级对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迎考工作,完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市、区)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
(二十)提升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能力水平。加强政治建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把握“三农”工作政治属性,坚决贯彻落实上级“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要求。提升业务水平。吃透上级关于“三农”工作政策精神,厘清年度“三农”工作目标任务,抓紧补齐专业知识短板,做到懂专业、知农时、识五谷,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等知识学习,提升系统观念、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标一流、争先进位,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管好项目用好资金,正确使用权力,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心存敬畏、守住底线。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做好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为推进玉溪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十一)推进新阶段农村改革。制定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承接国家农村综合改革集成试点。巩固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后续扫尾工作,力争2022年所有县(市、区)全部完成数据库导入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确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抓好《玉溪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统计,实现农村宅基地受理审批工作乡镇(街道)全覆盖。稳慎推进江川区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农业农村部数据交汇,搭建“1+N”政策体系,形成一批试点村(社区)和试点乡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审计监督,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果,积极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继承和担保、抵押权能的探索实践,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三农工作中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保障。2022年全市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普通程序)180件,其中每个县(市、区)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普通程序)不少于3件、办理动物卫生监督(包括兽药、畜禽屠宰、动物防疫及检疫)案件不少于10件(普通程序5件、简易程序5件)。稳步推进城乡综合协调统筹工作,新增城镇人口2.7万人,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个百分点,积极争取2023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二十二)统筹抓实各项工作。发挥好工、青、妇、学会等群团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抓好老干、人事、人才、统战、计生、民族、体育、卫生、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疫情防控、文明单位、流动人口、信访、保密、档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议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系统管理、县处级干部“挂包帮”乡村振兴、国家安全、违法青少年帮教、禁毒防艾、社区戒毒、反恐、平安文明社区创建、联系乡镇森林防火督导等工作,与主业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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