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602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600601000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市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表彰奖励和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人选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力推动实现就业局势稳中向好。一是精准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全省率先启动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护航”百日行动,制定《玉溪市关于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非公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推动高校毕业就业与非公企业发展“双提升”。全市2023年度5730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联系率、服务率均达到100%,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6.13%。二是着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截至12月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4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36%,全年预计实现工资性收入147.51亿元。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三湖”土地流转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动态实现就业。三是创新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建立“一县一业”培训工种清单、收录工种100余个,推动技能培训与地方特色经济、重点产业发展精准对接,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四是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助推就业创业,储备省、市、县三级区域特色劳务品牌24个,直接吸纳从业19.62万人,年累计从业65.63万人。五是积极帮扶创业促就业。高质量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截至12月底,全市发放贷款2.8亿元,扶持创业1500人(户),带动就业4501人。推进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全市成功打造省级返乡创业园1个,获得100万元资金补助。建成运营的创业平台15个、入驻创业实体464户,带动就业5520人。六是创新打造具有玉溪特色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研究制定了《玉溪市推进“幸福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玉溪市关于加强采果工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措施办法。
2.聚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高位推进个人养老金全国先行城市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举全市之力推动制度先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参加个人养老金人数28.97万人,缴费总金额5641.80万元。二是深入推进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六个一批”扩面行动,动态更新应用扩面增效两个实名数据库,聚焦市场主体、农村转移劳动力、被征地农民、乡村医生等重点群体,统筹推进养老、失业、工伤三险扩面,全市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70.10万人、20.17万人、36.01万人,完成省级下达任务101.43%、100.15%、101.29%,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96.6%。三是推进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地。落实“助企纾困”政策,2023年为全市5463户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累计减负8529.34万元。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23元。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1—12月累计发放养老、失业、工伤待遇54.31元、惠及43万余人。四是严防死守织密扎牢社保基金安全网。至2023年底,玉溪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8842万元、基金支出550955万元,结余484235万元。
3.聚焦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全力推进人才人事工作。一是健全“平台+项目+人才”制度机制招才引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7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省级87个、市级40个),累计带入专家和团队1430人次,开展科研合作243项,获得专利281项,培养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156人。二是强化职业技能竞赛引领技能人才成长。在2023年云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云南省选拔赛世赛选拔赛中,玉溪代表队获7枚金牌,9枚银牌,5枚铜牌,22个优胜奖的好成绩,位居奖牌榜第三名。三是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人事管理和薪酬工作实施意见》,深化工资薪酬制度改革,发挥科学分配激励作用,有效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四是深化职称评审改革,放宽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推进民营企业职称自主评审改革,玉溪市成为全省实现向民营企业下放评审权“零突破”的两个州市之一,也是试点探索同行业民营企业“组团式”开展职称自主评定的唯一州市。
4.聚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推动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一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9人被评选为云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3家组织被评选为云南省金牌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二是着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全市75个乡镇(街道)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培训组建210名专职、兼职调解员队伍,红塔区凤凰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获全国通报表扬。三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工作。认真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安薪行动”,共排查809个政府和国企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分类化解、包案销案、交办督办等方式,按期完成44个欠薪项目的化解工作,为7211人追讨工资1.67亿元。
5.切实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能力。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人社牵头指标在省级综合考核中排名全省第四,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称号。二是与15个部门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建成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社保扩面增效、指标任务监控等应用,被列为人社部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典型案例。三是着力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大力推行“网上办”“一网通办”服务,积极推动社银、社邮合作,人社业务网上可办率达100%,实现了10个“一件事”“打包办”、30个人社高频事项“跨省办”,人社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2人(离休0人,退休6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45,710,139.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10,139.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744,807.69元,增长30.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44,807.69元,增长30.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玉溪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及教学设备采购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45,710,139.59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2,177.22元,占总支出的38.07%;项目支出28,307,962.37元,占总支出的61.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44,807.69元,增长30.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73,475.44元,增长8.57%;项目支出增加9,371,332.25元,增长49.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4名离退休人员去世,丧葬抚恤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玉溪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及教学设备采购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02,177.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27,298.41元,占基本支出的81.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74,878.81元,占基本支出的18.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07,962.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7,734,187.3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7,734,187.37元,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度款支付及农民工工资发放。
2.培训支出83,775.00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岗前培训。
3.委托业务支出300,000.00元,用于补助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管理。
4.慰问支出20,000.00元,用于保障春节前对1-4级工伤人员、工亡职工供养遗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慰问活动。
5.奖励性支出170,000.00元,用于对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进行奖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10,139.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744,807.69元,增长30.73%,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9,034,18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2%。其中: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28,734,187.37元;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80,92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2%。其中:2080101行政运行8,574,081.31元;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6,483.93元;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73,775.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25,68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3,599.5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418.71元;2080801死亡抚恤1,249,88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部分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2,53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42,497.5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12,607.7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430.4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2,4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835,708.00元;2210203购房补贴46,784.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104.00元,决算为54,89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104.00元,决算为31,010.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49%,完成年初预算的7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3,884.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51%,完成年初预算的23.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884.3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104.00元,支出决算为54,89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104.00元,决算为31,01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3,884.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729.10元,下降12.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352.56元,增长3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81.66元,下降38.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下级汇报减少,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本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州市人社系统人员到本市沟通交流、考察学习;县级部门到市级汇报工作、报送材料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4,878.81元,比上年增加804,038.01元,增长32.54%,主要原因是4名离退休人员去世,丧葬抚恤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9,514.80元、印刷费20,390.00元、咨询费60,000.00元、水费6,030.86元、电费51,629.66元、邮电费23,677.20元、差旅费248,221.00元、维修(护)费4,340.00元、会议费30,509.03元、培训费167,501.00元、公务接待费23,884.34元、专用材料费65,140.00元、劳务费263,161.06元、委托业务费1,115,736.00元、工会经费121,242.14元、福利费121,213.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10.40元、其他交通费用560,3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972.92元、办公设备购置89,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3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24,487,862.48元,其中,流动资产758,581.40元,固定资产14,474,001.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255,279.1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62,025.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318,806.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96,516.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08,8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46,731.3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950.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96,516.7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596,516.7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600601111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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