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316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06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县(市、区)春节送温暖活动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1.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
2.春节前,玉溪市委、市政府根据各部门提交慰问人员名单,组织人力、财力,对相关人员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各县(市、区)人社局本级负责慰问的对象为本辖区部分企业在岗特困职工、去产能安置及下岗失业人员、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遗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农民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管委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县(市、区)由分管领导带队,在春节前完成部分企业在岗特困职工、去产能安置及下岗失业人员、1-4 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遗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农民工等五类困难群众的春节送温暖慰问。参与慰问的领导干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宣传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让困难群众过个好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统计人数
由各县(市、区)业务部门据实统计慰问人数,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党组会讨论
市政府下达任务数后,由办公室报请局党组会议讨论。
(三)财政审核
将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的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核。
(四)财政下达资金
市财政局对照部门预算审核后按预算资金管理规定将慰问资金下达各县(市、区)。
(五)开展慰问活动
各县(市、区)收到资金后,按市委、市政府文件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慰问活动(一般采用分组慰问的方式,由科室领导带队进行走访慰问,于春节前完成慰问活动)。
(六)情况反馈
将项目执行情况反馈市政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分口管理”原则,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慰问部分企业在岗特困职工、去产能安置及下岗失业人员、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遗属、特困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农民工等5类群体。预计2024年慰问总户数2977户,按每户500.00元的标准计算,需安排资金1,488,500.00元。
县(市、区)春节慰问补助测算表
单 位 | 慰问对象 | 慰问标准 | 慰问金额 (元) | |||||
企业在岗特困职工 | 下岗失业人员 | 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 特困企业退休人员 | 特困农民工 | 总户数 | |||
红塔区 | 210 | 88 | 150 | 55 | 503 | 500 | 251500 | |
江川区 | 35 | 95 | 55 | 42 | 45 | 272 | 500 | 136000 |
通海县 | 30 | 150 | 60 | 80 | 60 | 380 | 500 | 190000 |
澄江市 | 30 | 60 | 35 | 24 | 70 | 219 | 500 | 109500 |
华宁县 | 50 | 60 | 25 | 60 | 60 | 255 | 500 | 127500 |
易门县 | 30 | 90 | 96 | 60 | 40 | 316 | 500 | 158000 |
峨山县 | 80 | 120 | 91 | 80 | 60 | 431 | 500 | 215500 |
新平县 | 32 | 102 | 77 | 45 | 42 | 298 | 500 | 149000 |
元江县 | 30 | 90 | 41 | 52 | 50 | 263 | 500 | 131500 |
高新区 | 40 | 40 | 500 | 20000 | ||||
合 计 | 527 | 767 | 583 | 618 | 522 | 3017 | — | 1488500 |
七、项目实施计划
预计项目开展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2月8日,具体安排如下:
2024年1月25日前,申请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
2024年1月25日至2月8日,开展申请春节送温暖活动,将慰问金逐一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八、项目实施成效
春节送温暖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弱、工作不能放松”,党的二十大关于“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一系列精神的集中体现,是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让困难家庭过个愉快祥和的春节,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兴玉英才支持计划”部分人才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玉室字〔2018〕17号);
2.《中共玉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玉党人才〔2022〕1号);
3.《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党人才〔2022〕3号);
4.《关于印发〈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玉党人才〔2022〕5号);
5.《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才培育支持8个专项及高端人才培养激励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玉党人才〔2022〕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价值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力争用5年时间,引进一批工业经济、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外经外贸、城市规划、文创旅游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高质量推进“一极两区”建设。项目重点任务是:对入选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的单位及个人给予相应项目的经费补助或奖励,项目经费经实行据实列入市级跨年度预算安排后兑付。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21名入选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12名入选兴玉技能大师项目、6个入选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6名获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励项目、56名入选本地优秀学子奖励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工作经费补助、奖励,2024年共计支出“兴玉英才支持计划”部分人才项目经费208.20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8.20万元,兑付2022及2023年入选“兴玉英才支持计划”6个人才项目补助及奖励金,其中: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补助资金32.20万元、兴玉技能大师项目补助资金60.00万元、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48.00万元、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8.00万元、获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励项目奖励金12.00万元、本地优秀学子奖励项目奖励金48.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兴玉英才支持计划”补助标准和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扎实做好项目资金年度预算和资金拨付工作。在工作开展的前期,做好入选人员及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收集、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度,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指标拨付申请,在市级财政下达项目资金一个月内,一次性兑现支付208.20万元。
同时,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平台的管理和后续跟踪服务,发挥入选人才所在单位管理服务的主体责任,以更好地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八、项目实施成效
该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关心关爱,激发各类人才服务创新驱动,将更好地发挥人才支持和引导作用,推动玉溪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为玉溪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促进和推动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有利于培育造就创新创业成就效优、示范带动作用强、支撑引领效果好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有效提升玉溪改革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号);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
4.《关于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方针,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由各级财政按照不同比例承担缴费补贴和待遇补助,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对于选择200.00元、300.00元、400.00元、500.00元、600.00元、700.00元、800.00元、900.00元、1000.00元、1500.00元档次的,分别给予30.00元、35.00元、40.00元、60.00元、72.00元、84.00元、96.00元、108.00元、120.00元、180.00元的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00元及以上档次的,定额给予240.00元的缴费补贴。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缴费补贴,超出部分由省财政承担50.00%,州(市)、县级财政承担50.00%。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逐年缴费,对其在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一次性补缴补贴市县按三档分担。分别是第一档澄江市、新平县,市级分担40.00%;第二档红塔区、江川区、易门县,市级分担50.00%;第三档华宁县、元江县、峨山县、通海县,市级分担60.00%。
2.对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重度残疾和五保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00元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市、县区级财政各承担50.00%。
3.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00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00%,市、县区财政各承担25.00%。
4.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现有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基础上,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三级残疾人纳入政府代缴范围,代缴标准为100.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各地财政分档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即三级残疾人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每年每人100.00元,省级承担70.00元,剩余30.00元市县两级承担,分别是第一档澄江市、新平县,市级分担40.00%;第二档红塔区、江川区、易门县,市级分担50.00%;第三档华宁县、元江县、峨山县、通海县,市级分担60.00%。
5.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市、县区级财政各承担50.00%。
6.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市、县区财政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60.00%,县区财政承担40.00%。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度按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测算,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761.27万元,以对下转移的支付方式下达各县(市、区),专项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及待遇发放。其中:红塔区432.69万元、江川区441.28万元、澄江市271.62万元、通海县359.77万元、华宁县261.34万元、易门县186.97万元、峨山县224.24万元、新平县343.75万元、元江县239.6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2.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根据以前年度参保缴费人数、死亡人数、缴费档次、待遇发放等因素,按照市级财政承担比例,计算本区域所需市级补助资金,报市社会保险中心汇总审核。
3.市社会保险中心编制项目预算,报市级财政部门评审,再经市人大会议审定后,由市级财政部门筹集资金,于次年一季度拨付县(市、区)财政部门。
4.县(市、区)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同级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后,社保部门对缴费人员给予补贴,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待遇发放。
5.市级人社、财政部门每月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进度情况报市政府,市政府对资金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县(市、区),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八、项目实施成效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员给予补贴,待遇领取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死亡的参保人员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让广大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金结构,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人事考试业务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4.《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5.《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务员考试职责分工有关事项的通知》(玉编办〔2019〕4号);
6.《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人事考试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玉溪市人事考试院负责实施公务员录用和公开遴选考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市直选调)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等考务组织工作,2024年计划组织各类人事考试20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考试考务费、购买考务用具费、考点和考场设置相关费用等。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预算编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玉溪市人事考试院近三年来考务工作开展情况,制定玉溪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科学测算经费预算。
(二)精心组织。根据公务员录用和公开遴选考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市直选调)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时间安排,组织准备相关工作,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细化工作职责,安全完成考务工作。
(三)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审批考务组织产生的费用,确保经费支出依据充分、审批完整、支出合规。
(四)项目评价。项目完成后及时对照绩效指标逐项自评,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借鉴省内外人事考试工作先进经验,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人事考试业务经费预算资金为507.50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安排500.00万元,本级财政安排7.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序号 | 时间 | 考试名称 | 类别 | 计划支出 (万元) | 资金用途 |
1 | 4月 | 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 省级 | 100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2 | 5月 | 玉溪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 市级 | 40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3 | 5月 | 玉溪市2024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笔试 | 市级 | 1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4 | 5月 | 玉溪市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 | 市级 | 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5 | 5月 | 玉溪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笔试 | 市级 | 70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6 | 6月 | 云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 省级 | 3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7 | 7月 | 玉溪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面试 | 市级 | 1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8 | 7月 | 玉溪市2024年公务员选调(市直遴选)面试 | 市级 | 20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9 | 7月 | 云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 市级 | 3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0 | 9月 | 玉溪市2024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 | 市级 | 6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1 | 9月 | 2024年下半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 | 省级 | 10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2 | 9月 |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 国家级 | 25 | 主要用于考试命题费、阅卷费、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3 | 10月 | 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国家级 | 5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4 | 10月 | 云南省2024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笔试 | 市级 | 15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5 | 10月 | 2024年度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 国家级 | 26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6 | 10月 | 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 国家级 | 30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7 | 10月 | 202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考试 | 国家级 | 10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8 | 10月 | 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国家级 | 15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19 | 10月 | 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5年定向选调生面试 | 省级 | 5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20 | 11月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 | 国家级 | 57.5 | 主要用于考场监控布置费、考务用具费、发放考试考务费。 |
合计 | 507.5 |
八、项目实施成效
玉溪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重点项目为人事考试业务经费项目,该项目绩效目标为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率100.00%,保障考试安全率100.00%,应聘人员满意率80.00%以上,努力实现坚持德才兼务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化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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