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130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600301000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提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咨询、个人事项代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及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认真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储备等相关配套实施方案、细则,建立和管理玉溪专家信息库;组织开展“玉溪市专家人才服务大篷车基层行”等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兴玉”人才的评选;负责为高校研究生到玉溪参加实践活动提供服务;负责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负责全市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组织的培育。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3人(累计18人),新建市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0个(累计30个),认定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个,设立省级园区人才服务工作站1个,选拔培养兴玉技能大师10名(累计35人),新增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6人(累计54人);获得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奖励628人(累计1040人),获得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三名奖励的技能人才71人次(累计142人次);累计选拔推荐云南省首席技师13人。
1.以规划为引领,为下步人才工作开展谋篇布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全市人才发展规划的统领下,研究编制了《玉溪市人才需求规划(2021—2025年)》,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的培育壮大,服务于玉溪重点产业发展。总投资3,960.00万元,力争到2025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6.00万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人才1.5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40万人。
2.以政策为保障,促进人才聚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准备工作、建站实践两方面分析了我市建站工作的实践经验,先后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玉溪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玉溪市行业专家工作站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玉溪市非玉溪籍引进落户毕业生发放生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持续强化政策有效供给。及时兑付2020年度人才项目补助经费590.40万元,保障各人才项目顺利有效实施。
3.以需求为导向,精准助力玉溪产业发展。结合玉溪“一极两区”发展定位,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由过去“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对全市400余家企业开展重点产业人才需求调研,征集到企业意见建议及服务需求726条,岗位需求5000余个。根据调研结果,编制人才需求清单,向各类群体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印制了《玉溪市重点企业人才需求联系卡》;开展多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充分发挥玉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平台的聚才效应,开展直播带岗招聘会。
4.以活动为载体,聚集人才助力发展。一是组织开展2021年云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玉溪行”活动。为玉溪市企业与高端人才牵线搭桥。11月5日,邀请15个云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及团队共20名博士后人才到玉,与玉溪市重点企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深入对接洽谈。2个博士后团队与我市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20位博士后与我局在启迪众创园设立的玉溪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基地签订了创新创业导师合作协议。二是组织专家服务基层,助力乡村振兴。12月15日、16日,组织全市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教育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医疗卫生等领域的11名专家分赴华宁、峨山、易门3个县,深入到乡村一线、田间地头,根据区位特点,结合当地发展需要和未来规划,开展了实地调研5次、培训讲座8场、现场指导14次、座谈交流5场、物资捐赠2批、义诊2场,共计为1500余人次提供服务。
5.以跟踪问效为抓手,促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平台效能发挥。建立系统的跟踪考核问效机制,定期对全市省、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平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问效,促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及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截至目前,全市60个省、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累计带入专家团队948人次,开展科研合作项目208项,获得专利授权210项,培养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124人,开展技术培训23062人次,开展科技服务1024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47万元,占总收入的99.5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总收入的0.45%。与上年对比增加514.51万元,增长87.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玉溪市“三个计划”部分人才项目专项经费从2021年开始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预算,不再由市委组织部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07万元,占总支出的28.11%;项目支出790.40万元,占总支出的71.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14.51万元,增长87.9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玉溪市“三个计划”部分人才项目专项经费从2021年开始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预算;二是市委组织部拨入2020年人才项目补助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调出;二是因疫情影响开展人才项目活动、出外学习交流次数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0.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2.40万元,增长247.00%,主要原因:一是玉溪市“三个计划”部分人才项目专项经费从2021年开始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预算;二是市委组织部拨入2020年人才项目补助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玉溪市“三个计划”部分人才项目专项经费790.40万元,用于玉溪市“三个计划”部分人才发放奖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5%。与上年对比增加710.51万元,增长185.00%,主要原因:一是玉溪市“三个计划”部分人才项目专项经费从2021年开始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预算;二是支付三个计划项目补助经费、支付市委组织部拨入2020年人才项目补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6%。主要用于玉溪市“三个计划”部分人才项目专项经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按政策发放的住房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19.91万元,住房补贴1.4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心公务接待费基数小,二是开展人才交流活动次数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1万元,增长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6.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心公务接待费基数小,二是开展人才交流活动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才活动学习交流。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21万元,减少39.6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拨入人才展厅维修(护)费为42.92万元;二是人员调出,一般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57万元、印刷费4.78万元、电费0.37万元、邮电费0.90万元、物业管理费6.47万元、差旅费1.64万元、维修(护)费2.49万元、会议费2.51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17.80万元、委托业务费7.80万元、工会经费2.95万元、福利费1.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2.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42.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13.5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52 | 0.00 | 42.52 | 0.00 | 0.00 | 0.00 | 42.52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职责分工,对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环节都做了具体要求。
2021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通知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数据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由主管局开展,我单位未单独开展部门自评。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玉溪市‘三个计划’部分人才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3.00分,自评等级为“优”,全年预算数为790.4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790.40万元,完成全年拟定的绩效目标。
2.“玉溪市市级首席技师培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00分,自评等级为“优”,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全年拟定的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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