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2945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04-30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遴选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在玉溪市开展2024年补贴性 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公告
为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开展2024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2024年的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工作,规范考核评价行为,提高评价质量,经研究,决定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中遴选符合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际、社会公认度高、信誉度好、评价规范、成绩显著、注重公益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承担2024年度玉溪市范围内的补贴性职业培训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评价质量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采取评审资料、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
二、遴选对象
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用人单位及技工院校。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章制度,设有负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含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等)及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等。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能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三)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管理措施,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四)符合以下2类条件之一的:
1.具有连续2年以上相关评价经历,累计1000人次以上;
2.评价不足1000人次的,所评价的职业(工种)应在属于新职业、新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数字技术、新能源技术)等紧缺工种。
(五)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各级督查检查巡查审计中无问题需要整改或已完成整改。
四、遴选方法及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在2024年5月1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材料如下:
1.《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申报表》(见附件3);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拟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和等级,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标准;
4.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方案:单位基本情况、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情况、认定方式与流程、制度建设及质量管控措施(包括督导工作流程和要求)等内容;
5.考评人员、命题人员、内部质量督导员、专家团队等名单及技能水平证明材料;
6.历史培训评价经历及规模相关证明材料;
7.场地设施设备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场地所有权属证明复印件或1年以上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固定资产清单、2023年度经外部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全套财务报表等);
8.考务制度、题库管理制度、财务等制度文件;
9.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二)组织评审。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对提交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总分100分,根据《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评审评分细则》(见附件6),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结合2024年玉溪市培训工种计划确定入围遴选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三)公告公示。入围评价机构将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可在玉溪市范围内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活动,到各地开展评价活动时,自觉接受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相关事项
(一)按照省级加强评价过程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2024年度职业培训计划,向市外公开遴选《玉溪市遴选工种范围》(附件1)。
(二)在玉溪市范围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前,需提前5天向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计划表》(见附件5)。
(三)在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由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在玉溪市辖区内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资格,情况特别严重的,将2年内不得参与玉溪市评价机构的公开遴选,并将相关情况书面上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根据玉溪市职业培训需要和社会发展需要,还需增加或者调整的职业(工种),从申报的机构中择优选取。
(五)本次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877-2026317
电子邮箱:357891689@qq.com
附件:1.玉溪市遴选工种范围
2.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标准
3.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申报表
4.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诚信承诺书
5.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计划表
6.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评审评分细则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玉溪市遴选工种范围
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炼钢工、高炉炼铁工、中药炮制工、药物制剂工、农业技术员、农作物植保员、插花花艺师、园艺工、起重装卸操作工、钢筋工、架子工、砌筑工、汽车维修工、物流服务师、快递员、供应链管理师、互联网营销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电子商务师、烟叶调制员、烟叶评级员、西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食用菌生产工、农艺工、中药材种植员、讲解员、中式烹调师、休闲农业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家畜饲养员、家禽饲养员、健康管理师、保育师、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病人护理、美容师、美发师、公共营养师、保健按摩师。
专项能力证书: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小儿推拿、蔬菜育苗、短视频制作、过桥米线制作、小锅煮品制作、花卉栽培及管理、塑料大棚管护培训、手工电弧焊、食用菌栽培、芒果栽培、禽畜疾病防控、民族刺绣、顾客接待、蓝莓栽培、柑桔包装、柑桔管理、柑桔栽培、鳝鱼米线制作、玉溪特色风味米线制作、通海豆沫糖制作、抚仙湖铜锅鱼制作、抚仙湖铜锅饭制作、民间铜器制作、画秀制作、滇式风筝制作、盆景制作、陶制品制作。
附件2
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标准
一、人员配置
(一)领导成员:2-3人,其中,主任1人,负责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全面工作,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负责人;副主任1-2人,协助主任管理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日常工作。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下同)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培训考核工作3年以上,熟悉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
(二)管理人员:业务负责人1人,协助主任管理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日常事务。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培训考核工作3年以上,熟悉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
(三)考务人员:不少于2人,承担技能人才评价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档案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培训考核工作3年以上,了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
(五)设备维修保养人员:1人,负责评价机构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等工作。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关职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六)计算机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机考系统调试、计算机设备管理和网络维护等工作。要求具有相关职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财务管理人员:1人,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财会人员证书。
(八)专家团队:1.建立申报本职业(工种)专家库,负责题库开发工作。2.具有申报本职业(工种)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其中认定三、四、五级的考评人员,要求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考评员证书,认定一、二级的考评人员,要求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考评员证书。
二、场地、设备等资产配置
(一)办公室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并配有相应的办公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应的技能人才评价考务管理系统。
(二)理论知识考试场地:不少于60平方米,至少可容纳30人同时纸笔作答或机考考试,计算机、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备,有相应视频监控设备,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三)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场地:配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考核设备,可以满足20人同时考核考试的需要,有相应视频监控设备,并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四)检测场地、设备:可以满足至少3个考评员同时开展测评打分的需要。
以上场地、设备属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属租赁的,需提供5年及以上租赁合同。
三、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二)工作规程(报名、收费、考核评价、办证等)。
(三)岗位责任制度。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六)考评人员、考务人员守则、考场规则。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关管理制度。
四、评价依据和有关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培训教材等。
(二)近3年培训、鉴定(评价)人员材料。
(三)其他有关材料。
五、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简况(成立时间、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
(二)申报单位工作业绩、获奖情况。
附件3
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
申 报 表
申 请 单 位: (加盖公章)
主 管 部 门: (加盖公章)
填 报 时 间:
一、基本信息 | ||||||||||||||||
申报单位 | ||||||||||||||||
地 址 | ||||||||||||||||
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企业 □行业协会 □技工院校 □其他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资金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二、人员情况(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能水平证明复印件另附) | ||||||||||||||||
(一)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身份证号 | 职务/职称 | 主要工作职责 | |||||||||||
1 | ||||||||||||||||
2 | ||||||||||||||||
3 | ||||||||||||||||
4 | ||||||||||||||||
...... | ||||||||||||||||
(二)专家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身份证号 | 职称/ 技能等级 | 专业方向 | 所在单位 | ||||||||||
1 | ||||||||||||||||
2 | ||||||||||||||||
3 | ||||||||||||||||
…… | ||||||||||||||||
(三)考评人员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身份证号 | 职称/ 技能等级 | 专业方向 | 考评职业领域 | ||||||||||
1 | ||||||||||||||||
2 | ||||||||||||||||
3 | ||||||||||||||||
...... | ||||||||||||||||
(四)内部质量督导员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身份证号 | 职称/ 技能等级 | 职务 | 专业方向 | ||||||||||
1 | ||||||||||||||||
2 | ||||||||||||||||
…… | ||||||||||||||||
三、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情况 | ||||||||||||||||
序号 | 职业名称 | 工种名称 | 职业编码 | 认定依据 | 等级 | 题库资源情况 | ||||||||||
1 | £有□无 | |||||||||||||||
2 | □有□无 | |||||||||||||||
3 | □有□无 | |||||||||||||||
...... | □有□无 | |||||||||||||||
四、制度文件和质量管控文件(可填写目录) | ||||||||||||||||
五、技能人才评价经历、培养使用以及组织优势、专业优势等 | ||||||||||||||||
六、场地设备等情况(权属证明材料另附) | ||||||||||||||||
(一)场地情况 | ||||||||||||||||
理论知识考试场地面积: 技能考试场地面积: | ||||||||||||||||
(二)设施设备情况 | ||||||||||||||||
序号 | 职业 (工种) | 设备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所有权归属 | |||||||||||
1 | ||||||||||||||||
2 |
3 | ||||||
...... | ||||||
(三)计算机考务管理及视频监控设备配置情况 | ||||||
诚信 承诺 |
本单位知晓国家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承诺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本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如有违规情况,愿意接受被取消在玉溪市范围内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资格、注销证书等处理,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代表):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页和附加证明材料。
2.提供法人登记证明、场地权属证明和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附件4
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诚信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能人才评价的各项法规政策,确保评价考核工作符合国家标准,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维护技能人才评价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信息。
三、客观、公正地开展技能人才评价,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四、严格按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不乱收费。
五、坚持评价过程严格把关,不降低标准、不超越范围发放相关培训证书。
如未兑现上述承诺,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取消我单位在玉溪市范围内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资格。
单位(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5
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计划表
机构名称 | 申请时间 | |||||||
机构类型 | 机构备案号(许可证编号) | |||||||
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拟开展评价工种、时间、批次、级别、人数和考试地点 | 计划号 | 评价工种 | 评价级别 | 预计 人数 | 评价时间 | 类别 (专项、技能评价) | 考试地点 | |
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所在地人社部门意见 |
单位签章: 日期: | |||||||
玉溪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意见 |
单位签章: 日期: |
附件6
玉溪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评审评分细则
评估内容 | 评估方法和标准 | 得分情况 | ||
大项 | 中项 | 小项 | ||
1.机构及岗位设置情况(30分) |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15分) | 部门设置和管理职能明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 | 查阅文件 | |
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专家团队组成(15分) | 人数、学历、资格证书等符合基本要求 | 查阅劳动合同、社保关系和资格证书、单位文件或任命书(或聘书),以及相关规定,现场提问其岗位工作职责发现问题不得分 | ||
2.规章制度情况(20分) | 工作场所相关制度、办法的情况(10分) | 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制度 | 查阅文件(每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 |
技能人才评价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 ||||
技能人才评价题库(试卷)开发、保密规定 | ||||
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控制有关规定 | ||||
技能人才评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 ||||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安全保卫制度 | ||||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场所重大问题或突发严重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 ||||
人员管理制度办法情况(10分) | 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制度 | 查阅文件(每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 ||
技能人才评价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 ||||
技能人才评价内部督导人员管理制度 | ||||
技能人才评价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 ||||
技能人才评价认定考生守则 | ||||
3.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条件(40分) | 设备实施条件(30分) | 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 现场查看 | |
评价标准、题库、培训教材(10分) | 有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有规范编制的评价题库及相应的培训教材 | 查阅资料 | ||
4.经费保障 | 技能人才评价专项经费 | 能够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 查阅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注册资金等。询问负责人员,发现问题不得分 |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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