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82906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5-16 |
新平县抓机遇促落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溪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55号)文件精神,新平县紧紧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际,积极向省科技厅和玉溪市科技局申报成立新平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于2017年获得批准,并补助省专项经费40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抓住机遇开展项目申报。按照省市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要求结合新平实际,认真对照项目建设申报条件,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将新平县新型工业化办公室调整职能,明确5名工作人员为新平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专职人员,改建承担新平县科技成果转化职能,于2017年底获得批准,并补助省专项经费40万元。
(二)借助氛围促进落实。一是积极落实办公场地,根据建设要求,已落实办公场地50㎡;二是积极落实机构编制人员,根据新平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工作实际,将原来的改建计划变更为新增机构编制,请求增加机构编制5人,成立新平县工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主任1人,进一步增强县级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力量,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目前,县工信局正在与县机构编制办公室对接协商,待县机构编制办公室正式批准和人员到位后全面启动实施。
二、存在问题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科技管理队伍力量薄弱,人少事多,特别是省市对建设和规范管理县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没有统一的要求和规定,推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还很难。今后,我县紧紧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落实机构和工作人员,开展科技政策宣传,推动以项目实施示范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推广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型企业的培育申报等。
三、工作建议
一是希望省市积极加强专项工作培训,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请上级部门进一步出台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指导县区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借助成立中心壮大科技管理队伍,全面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三是请求落实市县各级配套经费,强化绩效考评,规范资金管理。
(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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