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2515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07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000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5号),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加挂玉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研究起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玉溪市财政局牵头;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玉溪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2)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玉溪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城乡公路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7名、工勤编制3名。设1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及机关党委、总工办,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法规科技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市政建设科(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园林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科、人防工程科、人防指挥与信息宣传科、城市管理科、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科。
下属财政全供养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11个,核定人员编制103名。分别为: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牌子),核定事业编制10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3名;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核定事业编制7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3名;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5名;市城建档案馆,核定事业编制9名;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12名;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7名;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
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还有4个,分别为: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玉溪北控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和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二是实施城市更新改造,掀起大城建热潮。三是做大做强行业产业,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四是着力改善环境,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是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抓好租赁性住房建设管理。六是以脱贫攻坚成果为推手,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七是以完善制度机制为统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八是加强现代人民防空建设。九是压紧压实责任,狠抓行业安全稳定。十是以转变作风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1个;事业单位1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103人。在职实有14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2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32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031.27万元,政府性基金5,2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65%,主要原因是2021年非税收入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324.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324.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031.27万元(本级财力10,951.34万元,专项收入36,005.9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7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2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65%,主要原因是2021年非税收入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324.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3,32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项目支出49,389.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2%,主要原因2021年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53,324.27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一)主要用于国防支出2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91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养老、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8.86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用于安排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14,626.83万元
1.基本支出3,043.79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11,583.04万元。一是玉溪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玉溪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二是玉溪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21年工程系列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会议;三是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山路与红塔大道连接线黑臭水体及市政道路应急工程专项资金2,000万元;四是2019年中央财政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资金额度结转返回2,198.04万元,主要用于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建设;五是2019年度城市管网专项资金额度结转返回1,032万元,主要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六是清水河引水工程专项资金275万元;七是城市供排水管网改造资金599万元;八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专项资金300万元;九是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费专项资金2,993万元;十是公租房管理业务经费168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36858.67万元。
1.基本支出251.84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及住房公积金缴纳。
2.项目支出36606.83万元。一是2021年市级财政全供给单位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资金300万元;二是省级示范村统贷市级付息专项资金506.5万元;三是李棋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非税收入对应安排的资金3992.33万元;三是火车站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非税收入对应安排的资金20093万元;四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计提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1171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清水河引水工程,金额275万元,功能科目分类为城乡社区支出。是根据玉发改价格〔2012〕687号文件按照0.1元/m³标准由市供排水公司收取,2021年征收计划为299.5万元,安排比例100%,2021年红塔区水库管理所申请安排红塔区清水河引水工程专项资金项目27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安排50.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82%,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及内控制度管理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严格公务接待数量及用餐标准。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因公出国(境)费,不存在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2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7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及内控制度管理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严格公务接待数量及用餐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4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2021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条例,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山路与红塔大道连接线黑臭水体及市政道路应急工程专项资金2,000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完成380米环山路至红塔大道连接线项目道路长度建设;完成长380米、宽8.4米环山路至红塔大道连接线项目河道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按时按质完工率100%;在2020年12月30前完成项目建设;建设工期小于等于118天。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明显改善金水河水质。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85%。
(二)省级示范村统贷市级付息专项资金506.5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完成91个省级示范村建设;按期归还省级示范村统贷市级付息资金;村庄竣工验收通过率达到100%;完成2021年度利息支付。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村庄公厕覆盖率达100%。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0%。
(三)玉溪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室外绿化工程及室外海绵工程完成量不低于5500㎡;办公区及布展区域装修工程完成量不低于12200㎡;整体项目工程完工率达100%;展览馆布展工程完成率达100%;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规划馆综合使用率达100%。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受益人群满意度不低于95%。
(四)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座;完成配套管网建设84.55公里;污水处理等级达到1级A标标准;2022年12月底建设完工。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污水处理服务人口不低于8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受益人群满意度不低于90%。
(五)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费专项资金2,993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日均出水水质100%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完成全年污水管网巡查。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完成玉溪市污水处理厂减排任务总量的90%及以上。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不出现重大环保污染事件;承担4次玉溪市“环保设施对外公众开放”宣教活动。
(六)城市供排水管网改造专项资金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供水管网改造长度大于等于1868米;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水质合格率大于等于95%;项目一次性完成验收。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满足中心城区30万人口用水需求。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供水用户满意率不低于98%。
(七)住房补贴专项资金300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住房补贴发放人数不低于300人;发放率达100%;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住房补贴发放。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改善市级单位职工住房条件不低于90%。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各单位职工对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满意度不低于90%。
(八)火车站片区公租房出售非税收入支出专项资金15,833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公租房出售数不低于500套;还款率达100%;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款支付。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火车站片区公租房项目保障户数不低于7000户。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保障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九)火车站片区配建商业租售收入非支出专项资金4,260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销售商铺间数不低于30套;销售完成率达85%;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款支付。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政府返还款100%专项用于支付工程款。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保障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十)李棋公租房出售收入专项资金3,976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李棋片区公租房出售数不低于200套;公租房房屋质量达可出租状态数量大于85%。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政府返还款90%及上专项用于项目还本付息;提高公租房出租率不低于85%。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公租房住户满意度不低于90%。
(十一)李棋公租房配建设施租金收入专项资金16.33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李棋片区公租房出租数不低于500套;公租房房屋质量达可出租状态数量大于85%。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政府返还款90%及上专项用于项目还本付息;提高公租房出租率不低于85%。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公租房住户满意度不低于90%。
(十二)三金收入安排的支出专项资金11,715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三金收入安排的还款金额等于11715万元;还款及时率达100%。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公租房出租率不低于91%。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租住公租房住户满意度不低于93%。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地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75.78万元(属于基本支出安排事项),其中:
1.一般公用经费安排806.4万元。是按照2021年市级预算定额标准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租金、物业管理费、党报党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
2.工作业务经费169.3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网络系统运行及宣传、“挂包帮”工作经费、综治维稳联系点工作经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专家工作费、消防装备购置、培训、法律顾问聘请及综合业务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28.0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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