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270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5 |
玉溪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400101000
玉溪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的情况。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指导全市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3.负责全市公安经费保障、警用装备、基本设施建设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市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
4.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5.负责指导、规划、建设、管理全市公安信息网络、应急保障、公安业务数据库、机要通信业务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市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网络安全、科学技术工作,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市安全技防工作。
7.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8.负责全市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活动。
9.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情况,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理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工作。
10.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依法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区有关部门做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等工作。
14.组织实施对前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贵)宾的警卫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
15.依法查处打击管辖水域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16.承办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和云南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公安工作现代化目标,按照“1456”工作思路,以新作为、新业绩、新形象助力玉溪“一极两区”建设,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牢牢把握工作主线。将护航党的二十大、COP15 第二阶段会议和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安保维稳作为贯穿玉溪公安 2022 年工作的一条主线,以“喜迎党的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二是全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坚定不移把队伍建设置于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好政治建警、能力提升、作风转变、考评激励 4 个关键,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成为新常态、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新实效。三是大力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树牢新发展理念,聚焦建设“六大机制”、深化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落实职业保障政策、创新辅警管理制度改革 5 项重点,着力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警务体系,推动玉溪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因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情况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公安局(本级)
2.玉溪市看守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公安局(本级)
2.玉溪市看守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因公安机关人员编制情况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实有车辆编制71辆,在编实有车辆7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公安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玉溪市公安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31,388,008.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210,508.86元,占总收入的99.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77,500.00元,占总收入的0.5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101,908.42元,增长3.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93,059.89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在增加,支出增加,另外社保改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相应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691,151.47元,下降79.94%。主要原因是补助经费减少,2021年收取的3,200,000.00于2022年退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安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31,812,121.46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31,253.03元,占总支出的73.87%;项目支出60,580,868.43元,占总支出的26.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370,915.57元,下降3.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05,232.36元,下降5.52%,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规模;二是人员变动,正常退休及调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34,316.79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增加,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231,253.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169,303.86元,占基本支出的73.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061,949.17元,占基本支出的26.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580,868.4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4,316.79元,主要原因是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增加,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该项目属于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210,508.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与上年相比减少7,025,014.95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规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4,660,60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6%。主要用于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事务、公安执法办案及公安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43,85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主要用于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16,83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89,2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7,404.00元,支出决算为1,387,02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490,925.6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3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72,566.8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30.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530.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7,404.00元,支出决算为1,387,02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预算数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490,925.6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增加,现有车辆不能满足需求,新增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72,566.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3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大活动保任务增加,现有车辆不能满足需求,新增公务用车购置预算490,925.66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062.30元,下降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61,925.66元,增长14.4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090.94元,下降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97.02元,下降44.5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原因是2022年度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增加,购置该车辆用于警用物资装备的运输。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1辆。主要用于市公安局所属各部门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事务、公安执法办案及公安发展目标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到我局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及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61,949.17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5,834,956.68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规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150,472.77元,印刷费273,892.50元,咨询费41,212.48元,手续费6,760.14元,水费257,587.60元,电费2,210,253.93元,邮电费41,800.13元,物业管理费446,701.97元,差旅费477,372.93元,维修(护)费454,718.68元,租赁费78,739.75元,会议费15,429.69元,培训费878,008.32元,公务接待费23,530.98元,专用材料费348,756.89元,被装购置费56,000.00元,劳务费25,193,905.80元,委托业务费2,103,620.48元,工会经费1,442,790.96元,福利费701,677.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2,566.86元,其它交通费用4,952,613.33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2,409,956.12元,办公设备购置111,754.00元,专用设备购置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9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490,925.6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公安局资产总额1,026,619,555.20元,其中,流动资产206,851,261.25元,固定资产722,921,990.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9,261,206.20元,无形资产67,210,568.01元,其他资产374,529.3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532,545.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839,157.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34,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0项,账面原值927,13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266.10元;出租房屋4,083.58平方米,账面原值7,961,9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7,887.4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7,305.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91,305.8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5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4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20402”科目下的9个项级科目涉及内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34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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