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925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9-09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正科级)、高新区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督科、两反科、价格监督科、网络交易监督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监督科、质量发展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科、食品流通监督科、餐饮食品监督科、药品监督科、疫苗监督科、化妆品监督科、医疗器械监督科、产品抽检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科、财务科、人事科。本单位派出机构1个,为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分局内设机构6个和党建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知识产权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计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股、消费环境建设与信用广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党建办公室,在中共玉溪高新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本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作为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本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5人(离休0人,退休15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收官2025:聚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市场意识抓主体、赋能意识抓产业、精准意识抓调度、服务意识抓典型、协同意识抓推进,不断精准赛道、稳中有进,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市管领导班子考核“优秀等次”。
2.“十四五”工作回顾: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成效显著。“十四五”时期,玉溪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玉溪“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真抓实干、笃行不怠,推动玉溪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3.“十五五”工作谋划:擘画蓝图,开启市场监管现代化新征程。“十五五”时期作为面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承上启下的五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打造更加规范、公平、高效、安全的市场环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39,287,617.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79,521.15元,占总收入的95.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08,096.60元,占总收入的4.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49,800.12元,下降7.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95,840.12元,下降8.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46,040.00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人均公用经费收入不断缩减,工作业务经费每年按财政要求比率压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5年高新区财政拨入市场监管高新区分局工作业务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39,555,957.55元。其中:基本支出33,543,572.22元,占总支出的84.80%;项目支出6,012,385.33元,占总支出的15.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43,682.12元,下降6.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74,689.89元,下降8.40%;项目支出增加231,007.77元,增长3.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人均公用经费收入不断缩减,工作业务经费每年也按财政要求比率压缩,基本支出减少。根据市场监管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预算批复项目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43,572.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05,487.42元,占基本支出的85.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8,084.80元,占基本支出的14.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12,385.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41,8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相关支出。
2.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53,600.00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去世职工1人死亡抚恤金发放及保障7人遗属生活补助发放。
3.食用野生菌及其他食物中毒保险项目经费95,000元,主要用于购买食用野生菌及其他食物中毒保险,推动食物中毒责任保险落地生效,最大限度减少因无力支付治疗费用而导致中毒患者死亡人数。
4.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工作项目经费1,324,300.00元,主要用于高新分局开展相关工作。
5.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宣传项目经费13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玉溪网的宣传合作委托业务费,开展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等市场监管领域活动宣传报道,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6.药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51,4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
7.营业执照印制服务项目经费11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营业执照正本芯、副本芯以保障市本级及高新区分局经营主体新设、变更所需营业执照。
8.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项目经费89,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玉溪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换)证培训、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9.经营主体培育专项工作项目经费19,7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召开经营主体培育相关会议、开展课题研究,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10.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项目经费1,267,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购样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食品“三小”综合治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支出。
11.市场监管中央专项对下补助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红塔区、新平县、元江县、江川区6个“四星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监管、执法办案质量,促进辖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12.食用农产品及有机认证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经费225,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支出。
13.中央食品药品监管对下补助项目经费127,300.00元,主要用于抽检食品,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14.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280,000.00元,主要用于有机产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抽检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79,521.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6%。与上年相比减少3,395,840.12元,下降8.27%,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597,34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4%。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开展、人员经费支出及市场监管重点业务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遴选招录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38,94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7%,完成年初预算的85.7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公用经费支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缴纳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82,35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缴纳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60,8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完成年初预算的96.46%。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发放购房补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000.00元,决算为252,57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7,928.07元,下降45.1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000.00元,决算为211,901.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89%,完成年初预算的7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40,677.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1%,完成年初预算的94.6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9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648.89元,下降1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9.18元,下降0.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677.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9.18元,下降0.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2,57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7,928.07元,下降45.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000.00元,决算为211,901.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4067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74,9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648.89元,下降1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9.18元,下降0.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677.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9.18元,下降0.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走访调研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进行工作检查、调研、指导及县区局人员到玉溪进行工作汇报、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8,084.80元,比上年减少651,409.8元,下降11.65%,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资产总额11,817,993.85元,其中,流动资产347,595.62元,固定资产8,662,110.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08,287.5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0,0238.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54,045.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4项,账面原值579,9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61.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1,091.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342.7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2,749.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2,836.7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2.836.7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度决算公开表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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