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7642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07 |
玉溪市审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玉溪市审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审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审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审计局(本级)是玉溪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规章草案。
3.向中共玉溪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玉溪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含高新区)财政决算(草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中央和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全面工作,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10.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在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全市统筹力度,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玉溪市审计局(本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经济体检职能,自觉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作为一条政治红线贯穿审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围绕中央和省市工作大局履职尽责,系统科学研究制定并实施年度重大审计项目计划。
1.坚决贯彻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
自觉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作为一条政治红线贯穿审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工作情况16次,请示重大工作事项7次。坚持围绕中央和省市工作大局履职尽责,系统科学研究制定并实施年度重大审计项目计划共57项。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形成解民忧破难题办实事的良好局面,推动形成全体党员“为民办事清单”并狠抓落实,全年办理实事64件。
2.聚焦主责主业,全力保障和促进市域经济发展
2021年,玉溪市审计局(本级)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55项,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43,72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43,991万元。揭示非金额计量问题294个。提出审计建议149条,被采纳80条。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23篇,信息简报46篇,被批示、采用58篇·次。共查处移送处理事项20件,涉及金额1,537万元。
统筹谋划玉溪审计“十四五”规划。立足“十四五”时期党中央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体规划和战略布局,紧扣玉溪十四五规划和省厅“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科学编制玉溪市审计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回答未来五年玉溪审计“目标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好”以及“怎么保障”等问题。
开展政策跟踪审计,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组织开展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开展市本级及4个县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助推玉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开展财政审计,推动提高资金绩效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组织开展8个县(市、区)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完成市本级、高新区、易门县财政预决算审计;完成66个一级预算单位、9家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或调查。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实施市直部门、县区主要领导共9项经济责任以及2项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开展三湖“十三五”保护治理及绩效情况审计;完成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离任交接鉴证21项;向省厅、市委组织部和相关单位回复廉政或“两优一先”推荐意见57批次,涉及1,447名领导干部。
开展投资审计,推动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开展全市“十三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查纠问题金额56,454万元;组织实施科教创新城产业发展及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加强巡审联动,组织7名投资审计人员参加省委巡视有关投资项目工作;圆满完成省厅投资审计质量专项执法巡检工作任务。
开展乡村振兴和红十字会捐赠款物审计,推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有效解决。组织实施澄江市乡村振兴审计调查;开展全市红十字会捐赠款物审计,促进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
狠抓审计整改,推动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制定《玉溪市审计整改评价暂行办法》,为审计整改评价提供政策依据;做好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反馈意见的督促整改工作,配合省厅完成对玉溪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完成12户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评价。
3.创新发展,推进审计管理水平提质提效
持续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初步完成智慧审计平台和智慧审计管理平台的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两个平台的安全性、功能性和易用性。探索开发大数据投资审计模块,对工程设计、监理、采购等进行审查,揭示串标围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等突出问题。
坚守审计质量生命线。制定《玉溪市审计局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核查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审理前置,把控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定性和处理以及审计文书质量。全年审理项目69项,提出审理意见499条;组织完成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推荐参加全省评选的项目3个获奖,其中人防审计项目荣获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2019年和2020年已完成的589个审计项目质量提升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4.坚持立身立业立信,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建设
以“四标”行动促创先争优。按照“走前列、树标杆、做表率”的具体要求,在全市审计系统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四标”专项行动,按照玉溪审计各项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树立云南标杆、做全省审计机关表率的目标持续推进。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自主办班、外出培训、“师带徒”和激励自学相结合的多元化学习培训模式,组织审计干部673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全年抽调参加巡察、专案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30人次;完成18名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在首届“青年论坛”评选活动中,玉溪市夺得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2名。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毫不放松纠“四风”,开展纪律作风检查48次;不断压实“一岗双责”,向班子成员派送责任清单98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议24次,研究议题172项;抓好廉政风险点排查,狠抓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和廉政回访工作。
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玉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包保责任,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工作,组织171批次981人次党员报到,对照网格责任区任务清单参加社区创文固卫志愿服务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审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审计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审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审计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玉溪市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审计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收入合计2,527.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2.48万元,占总收入的79.6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5.32万元,占总收入的20.39%。
与上年对比单位收入减少9.44万元,减幅0.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8.70万元,增幅0.43%;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18.14万元,减幅3.40%。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上划管理以后,省财政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因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任务变化而正常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审计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支出合计2,38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58万元,占总支出的77.71%;项目支出530.49万元,占总支出的22.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单位支出减少152.53万元,减幅6.02%,其中基本支出减幅2.63%,项目支出减幅16.21%。主要原因为:一是按照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要求对审计业务项目经费进行压减;二是2021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奖金暂未发放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审计局(本级)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9.4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9.9万元,减幅2.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审计局(本级)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0.49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02.63万元,减幅16.21%,主要原因为:一是按照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要求对审计业务项目经费进行压减;二是2021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奖金暂未发放导致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审计业务经费支出216.59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社保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等审计项目;开展纳入年初计划的会议、培训工作;购买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设备;聘请法律顾问、财务咨询机构提供服务;保障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所发的费用。
2.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所用的信息系统日常维护。
3.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地方政府安排的投资审计项目。
4.办公用房租赁及物业管理费115.76万元。主要用于:租赁办公用房保障职工所需的办公条件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5.审计处理处罚成本性支出经费84.27万元。主要用于:补发2020年全国文明单位1个月奖金。
6.报刊杂志征订经费9.87万元。主要用于:征订各类报刊杂志书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审计(本级)2021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4.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02%。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56万元,减幅5.67%,主要原因为:一是按照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要求对审计业务项目经费进行压减;二是2021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奖金暂未发放导致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为1,474.02万元,项目支出为430.4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为1,318.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79.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69万元,资本性支出为19.42万元,其他支出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8%。其中:行政运行923.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220.59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239.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209.90万元,主要用于补发2020年全国文明单位奖励补助经费支出、办公用房租赁支出以及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9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2.0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3.9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5万元,均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审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75万元,支出决算为7.03万元,完成预算的5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预算的9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29.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公车出行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也有所减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3万元,增长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3万元,增长38.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公车出行有所减少;二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多;三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四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万元,占72.69%;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占27.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学习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审计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56万元,与上年度支出151.71万元相比,增加0.85万元,增幅为0.56%,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下达的工作任务重,增加了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为保障各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审计局(本级)资产总额1,05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35万元,固定资产719.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5.1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职能职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二、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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