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20689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2-02 |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安排部署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民政部门法治建设职责,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现将一年以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全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全面加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体系建设。利用中心组、职工大会、集中宣讲和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民政部门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指导要求,在市级指挥部安排部署下,立足自身,分类科学防控,切实守护好疫情抗击战中的民政阵地。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及时制定防控措施,有序复工复产,民政服务机构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二)坚持依规治党,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制定印发《中共玉溪市民政局党组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计划》《2020年度玉溪市民政局学法计划》,营造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环境,着力提升全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局合同协议签订、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等提供法律服务26项,为依法决策提供重要的法治支撑。
(三)强化法治保障,服务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断补齐社会救助政策短板,加强政策衔接,全力构筑“8+1”社会救助体系。坚持基层民主决策规范化,建立村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民主议事规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制度保障体系,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依法依规指导澄江撤县设市变更和阳宗镇行政区划调整至昆明市呈贡区管辖工作任务。完善社会组织信用机制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信用承诺机制,印发《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玉溪市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加强社会组织依法管理。
(四)加强科学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年内按要求完成3个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完成上年度出台1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补齐工作。压实责任,全面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强化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做好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编制公布《玉溪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修订印发《玉溪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按月报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年内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力量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经排查,10个行政执法案卷均为合格及以上案卷。致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强化执法材料收集管理,深入开展2019年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存在问题整改。
(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健全社会治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围绕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和服务经济社会复工复产的重点,充分利用短信、微信、QQ等宣传载体,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理念,营造打赢疫情防控战的舆论氛围。顺利迎接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配合参与省级普法总结验收。建立《玉溪市民政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推动民政系统“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逐步规范。成立村务监督小组,对村务财务管理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全面建立村务公开、政务公开为重要特征的基层民主监督制度。制定下发《玉溪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深化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实践,激发村民自治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组织申报3个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积极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传建活动。
(七)突出政治建设,打造高素质民政法治工作队伍。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等学习阵地,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全年累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19次,在全局形成遵规守纪、依法办事的工作氛围。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培训,强化基层自治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教学培训,组织做好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和考试有关工作。深化学法用法考核激励,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中注重识别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干部。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有力。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今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33亿元,保障城市低保11261户15720人,农村低保22836户41891人的基本生活;发放4057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440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80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6514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9.05万人次,2420.2万元。
(二)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推进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和云南省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玉溪市开展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构建“三级一有”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完成每千名老年人养老服务床位数量任务。及时下拨省级高龄津贴补助金、高龄保健补助,发放高龄保健补助金4000余万元。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健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动态管理336名困境儿童、3656名农村留守儿童,发放336名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479.6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29名孤儿纳入资助范围。落实残疾人保障制度,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4910人4215.84 万元。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因早婚早育辍学13人全部复学。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发行管理,完成福利彩票销售2.33亿元。健全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依法认定慈善组织6个。
(四)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巩固。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5个村(社区)及华宁县华溪镇确定为2020年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单位。及时下拨村(社区)民政信息员生活补助经费168.72万元,保障村(社区)平稳运转。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合法。完成市本级148个社会组织完成年检工作,对36个社会团体和2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出换届提醒通知,要求13个社会组织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86个、注销14个,依法对3个违规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开展自主抽查和跨部门抽查,对30个社会组织进行日常抽查和双随机检查。建立社会组织信用承诺机制、社会组织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制度。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全市381个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费640.4万元。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完成66个行业协会商会脱钩。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依法依规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完成澄江撤县设市、星云—宁海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稳步推进阳宗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江川区、华宁县有关街道析置工作、通海县撤县设市基础性工作。深化殡葬制度改革,修订出台《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落实惠民殡葬政策,预计全年共发放惠民殡葬补助1.1万人4778万元。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预计全年共救助560人次。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管理,截至11月底,2020年累计依法办理国内居民婚姻登记18330对(其中结婚登记12642对,协议离婚登记5688对),涉外、涉港澳、华侨婚姻登记15对(其中结婚登记11对,协议离婚登记4对),依法办理国内收养登记67件。
三、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良好的民政法治环境
进一步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法律法规5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截至11月底,党组做出重大行政决策19项,涉及重大资金分配、重要规划制定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存在的不足和2021年主要工作方向
市民政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了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的任务,但同上级部门更高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于民政部门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如:部分民政工作领域存在执法难、执行难问题;民政法治队伍力量薄弱等等。
五、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1年度,市民政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
(一)坚持统一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动态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面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责任。在制定和修订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涉及市场主体和人民切身利益的要充分听取和吸收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群众的意见。强化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完善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制度。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杜绝任性执法。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不必要、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四)不断完善民政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着力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法规规章和政策,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做到既系统完备又简明易行。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做好《民法典》实施后政策修订。
(五)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法治讲座、在线学法、法治集中宣传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思想认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自觉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玉溪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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