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24638 | 文     号 | 2024年第1号 |
来   源 | 玉溪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4-04-07 |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玉溪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有关信息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玉政办通〔2019〕45号)要求,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玉溪市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玉溪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有关信息情况予以通告:
执法主体的名称:玉溪市公安局
负责人:田锐文
执法区域:玉溪市
执法类别:公安行政执法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
监督电话:0877-2691312
邮编:653100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通告。
玉溪市司法局投诉电话:0877-2026913。
玉溪市司法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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