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708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30 |
玉溪市水利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水利厅的关心指导下,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加快完善水利法治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玉溪水利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行业特点,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责任落实。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和具体落实措施,形成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科室(站、中心)、局属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2025年,局党组2次专题研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等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印发实施《玉溪市水利局2025年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统筹做好水利依法行政,有效推动法治水利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较好完成“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和法治建设(2021-2025年)“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评估相关工作。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持续推动局法律顾问全面介入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外签署重要合同、下达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有关事项,均按要求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2025年,局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23份,参加部门有关会议6次,参与案卷评查1次,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0份;二是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先评估、后决策”要求,认真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决策”的重大决策程序,对于技术可行性差、社会效益不佳以及资金落实渠道不明确的水利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审批决策。截至目前,我局先后制定出台《玉溪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试行)》《玉溪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玉溪市水利局合法性审核范围目录标准》《玉溪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玉溪市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中共玉溪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决策制度体系。
3.持续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水事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持续关注小路南水事矛盾纠纷案,及时向省厅上报《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协调解决石屏县龙朋镇应急供水小路南龙潭提水工程未按规定取水的请示》,协助签订《石屏县人民政府 通海县人民政府 建水县人民政府龙朋镇应急供水小路南龙潭提水工程三方运行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并按要求报送月报信息;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答复工作,依法依规协助开展信访案件化解工作。
4.着力“两个行动”,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修编《玉溪市水利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完整版)》;局领导“坐诊接诉”企业诉求,走访“六上”企业,认真做好2024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水利部门反映问题整改回复工作;协助业务科室开展审批服务相关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推动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2025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4件,行政检查17件,行政征收11件,按时办结率100%;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8项,完成率100%。
(二)围绕目标任务,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5.以问题为导向,协同推进水利立法相关工作。一是启动实施《玉溪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目前,在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局党组会,并组织多轮改稿的基础上,将形成的《玉溪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和《条例》文本注释稿等有关材料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查,径送市司法局按程序办理;二是承办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如《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玉溪市农村供水工程水价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是持续推动落实《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宣传和配套制度(措施)制定出台工作;四是动态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按程序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废止《玉溪市中心城区地下水资源管理试行办法》。
6.聚焦执法突出问题,强化水行政执法。一是持续抓好落实玉溪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要点,参照省水利厅涉及的具体工作事项,查缺补漏,较好完成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完成《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终期评估相关工作;二是制定印发市水利局关于落实《玉溪市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站、中心)加强对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25年全市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近三年来(2023-2025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8件。其中,2025年查处21件,较2023年和2024年同比分别提升62%和9.5%;三是协同九三学社玉溪市委组织开展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配合市人大组织开展《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执行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市自然资源、市财政、市应急管理、市住建、市农业农村、市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起草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四是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司法局每年一度的案卷评查工作要求,邀请局法律顾问组织开展2025年度案件评查工作。2025年我局自评案件卷宗共46件,参加市司法局评查2件,参加省水利厅评查2件,评查结果均为合格卷宗;五是组织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市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围绕本次监督检查重点内容,认真开展相关自查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市水利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六是制定印发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的提醒通知》,提请全局干部职工,按照市司法局《关于继续做好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的通知》要求,积极参加2025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0人。2025年执法证到期换证需参加考试人员共有9人,新申请考试的5人。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省水利厅和市司法局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执法培训;七是制定印发《关于及时录入有关系统日常监管数据信息的提醒通知》,提醒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站、中心),按要求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录入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系统,确保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并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计划和清单在平台进行公示,同步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和“云执法APP”扫码入企检查工作。截至2025年,全市水利部门共录入执法信息27条。
7.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提升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穿透力和影响力
围绕《玉溪市水利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三方面着力,全面提升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穿透力和影响力。一是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应急广播、宣传车等线上平台,统筹各县(市、区)力量,定期开展涉水法律法规、节约用水、防汛抗旱和水源地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普法节点提示单要求,结合“美丽中国我先行”、“美丽玉溪 守护有我”、“湖泊保护和节约用水主题宣讲”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到乡镇(街道)、集贸市场、村庄、学校、厂矿企业、水源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三是突出重点对象开展宣传。围绕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运行等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开展情景式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事前告知普法、事中针对性普法、事后回访普法,实现普法与执法检查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如:9月18日,针对玉溪市澄华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健康大道)工程的建设中存在的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变”等有关问题,我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向涉事企业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2025年,共组织开展5场次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110份、宣传环保袋970个、宣传纸杯800个、宣传抽纸504盒、宣传双肩包20个、宣传拉画圆珠笔180只、宣传围裙50条,悬挂横幅宣传标语5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3次,网上观看旁听庭审活动2次,转发典型案例9篇,滚动播放《普法有“剧”饮用水水源地垂钓要不得!》等普法公益宣传片6个。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与短板:一是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顺,执法力量薄弱。全市水利部门有执法职责职能,但无执法队伍、机构和专职执法人员;二是法治思维转化运用能力不强。对法治学习系统性不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能力整体上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宣传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加强新时代水利法治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普法形式缺乏创新,关注度和吸引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6年工作打算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全面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围绕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强化水治理体制机制法治要求,不断强化水利法治和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建设,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配合抓好相关领域立法工作。制定出台《玉溪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持续推动落实《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宣贯和配套制度(措施)制定工作。配合水利部、省水利厅,市人大、市司法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修订(正)相关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结合日常检查、水利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不断扩大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实效性;三是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对违法线索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区域,集中执法力量,严格执法程序,督促开展专项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妨碍行洪、非法取水、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方面水事违法行为;四是常态化开展水事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关注小路南水事矛盾纠纷案,常态化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五是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水利营商环境。全力推行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和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区块链”执法监管,强化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全市水利行业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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