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0881336 | 文     号 | 530400-005713-20081217-0003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08-12-17 |
玉溪市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通知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明;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需要提交的个人材料: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市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统一使用省厅规定的《云南省医师护士体格检查表(试行))。
6.《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8. 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
(三)其他: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按申请重新注册办理。
2. 集体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者,由医疗卫生机构录入数据再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集体申请者,机构需填写护士执业注册集体申请汇总表
(四)、填表要求:
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以正楷字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以上材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没有下载条件的可到玉溪市卫生监督局领取《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玉溪市卫生监督局负责解释咨询和受理申请,
地址:北苑南路3号 咨询电话:2611252
玉溪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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