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6676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7-26 |
元江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2年7月19日上午,县委书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瓦庆超主持召开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找准问题、明确任务,以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组织观看了2021年云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县政府副县长鲁智瑜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及玉溪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暨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精神,研究安排我县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
会议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来抓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来说,切实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节奏;三是坚持统筹发展与保护;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提效能;五是坚持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会议指出,元江县“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思想认识不够深、防治效果不够好、基础设施不够全、工作机制不够优等方面的问题,着重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调整优化产业体系结构,突出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亮点。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服务产业链发展和“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利用元江生态、资源、区位优势打造工作亮点,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接续攻坚、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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