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5914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6-24 |
持续攻坚,绘就玉溪蓝天白云生态底色
2022年以来,玉溪市持续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多措并举,绘就玉溪蓝天白云生态底色。
2022年1—5月,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级81天,二级70天,超标0天,优良天数比率10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全市所有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值二级标准。
一、持之以恒,抓牢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持续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下发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玉溪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的通知》,严格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落实,督促辖区涉及企业加快改造工作进度,按月上报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改造任务69项。
二是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下发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制药、农药、涂料、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修4S店等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283家单位(加油站)的排查清理。
二、抓住关键,全力管控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严防森林草原火情。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强化了市、县、乡、村、组五级一条线的责任落实,逐级签订防火责任状。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森林防火命令》60000份、特色宣传单100000份,在玉溪日报和玉溪电视台刊播《致广大市民的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严格按照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细化防控措施,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及时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的通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层层覆盖,突出敏感时段、关键节点和重点区域,不留死角,抓典型,出成效。1—5月,全市没有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取得了“零火灾”的阶段性成效。针对2月份局部区域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影响空气质量的问题,及时暂停实施计划烧除工作。
二是加强秸秆“禁烧”管控。积极采取悬挂布标、短信推送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不断提高村(居)民环保意识;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行网格管理制度,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综合利用率92.94%。积极引导市民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城市管理投诉电话举报身边秸秆、生活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并通过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做到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劝导、第一时间制止,盯死严防露天焚烧行为。今年以来共发现秸秆焚烧208起,立即扑灭208起,处罚4起,秸秆焚烧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三是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继续推行建筑工地清单化管理制度,建立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扬尘源清单155个,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餐饮油烟污染工作管控力度的通知》、《关于对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专项督查发现问题通报的通知》,强化施工扬尘防治行政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在中心城区采取轮班制,以蹲、守、堵、查的方式,持续加强渣土和散体物料运输的监管执法,强化建筑拆除、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和裸露地扬尘的管控;增加城市街道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配备16辆大型洗扫车,3辆小型扫地车,6辆高压冲洗车、4辆高效抑尘车、20台小型冲洗机,每天定时对中心城区主要市政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开展深度清洁,提升机械化清扫率,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冲洗、洒水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是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把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作为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工作统一监管、统一查处,严防“禁燃区”内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严防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死灰复燃”。认真排查市、县政府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节能环保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30人次,排查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18家,检查特种设备1300台,未发现淘汰锅炉在用等违法行为。经排查,禁燃区内,未有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情况。
五是加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控。加强辖区内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治理的巡查检查,加强对夜市烧烤摊等餐饮商户油烟净化器的使用监管,重点管控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烧。各县(市、区)组织多部门联动,结合职责加强监管,确保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2022年中心城区共督促237家夜市烧烤经营户加装了油烟处理装置,极大地减少了油烟污染。
六是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总结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经验教训,坚持“早研究、早部署、早安排”,及时制定印发《玉溪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玉污防办〔2022〕1号),明确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召开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专题会,深入研究禁限放工作重点内容、关键环节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各县(市、区)和部门责任,全面安排动员禁限放工作。制作禁限放区域“一张图”和告市民“一通告”、“一封信”,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全面开展网络和社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禁限放要求,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
七是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为重要抓手,强化在线监测系统运用,持续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现场监管执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肃查处钢铁、水泥、有色、焦化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树牢法治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保障污染防治设施和重点污染物减排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着力减少大气污染排放。1—5月,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604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695家次,立案查处涉大气污染案件9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实施精细化管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力度,优化措施手段,科学预判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提高应对污染天气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在精准治污上下更大功夫,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统筹兼顾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工作支持,向下加强督促指导,凝心聚力,全力以赴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让蓝天白云成为玉溪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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