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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3-18 |
以效能革命为引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为全面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涉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事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落细、按期完成,2022年3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对通海县开展现场督导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通报会议。通海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抚仙湖管理局分管领导,市纪委市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涉及科室、下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负责人共计23人参会。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国斌主持,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坝汝明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兴盛通报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通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发亮汇报了整改工作情况。参会人员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杞麓湖典型案例问题整改逐条进行分析研判。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何国斌对重点问题进行解读,并对下一步整改和验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必须站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扛牢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彻底全面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落实各条整改措施,加快6条主要入湖河道垃圾综合整治工程进度,3月底前必须完工;加快除4号水质提升站外的其他水质提升站改造工作,科学论证建设规模和工艺,明确完成时间,并尽快组织实施。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由市水利局积极向省水利厅对接,明确具体的验收方式,有序开展验收工作。
三是全面梳理督察问题,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杞麓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涉及通海县问题,并按照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倒排工期,挂账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完成整改。攻坚克难推进杞麓湖典型案例问题整改,突出流域截污治污、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等问题,开展区域性污水全收集,定期上报整改工作情况。
四是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群策群力,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促指导通海县查缺补漏,完善台账资料,按照验收程序开展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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