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716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3-14 |
元江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为及时有效应对我县春夏季污染天气频发,充分认识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结合《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及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综合施策,合力攻坚。为及时有效应对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县政府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会议。元江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元江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元污防办〔2022〕1号)、《元江县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元污防办〔2022〕2号)的通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组织人员划定了《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并在微信公众号“热情元江”上发布了《元江县2022年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及《美丽元江,我们在行动》微视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得到了广泛推广。
2.严格落实,加强排查整治。近期由于受诸多不利因素影响,自2022年2月26日起,PM2.5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为防止内源污染叠加造成空气质量下降,元江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元污防办〔2022〕4号),要抓好秸秆禁烧管控、城市扬尘综合治理、餐饮油烟管控、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工作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3.严格执法,强化巡查。截至2月底,共现场监察41家,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向6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经全县上下齐心协力,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月1日至3月8日元江县环境空气质量:实测有效数据为66天,其中一级天数57天,二级天数9天,超标天数0天,优良率为100%。一级天数比例明显比上年同期增多,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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