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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3-03 |
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帮扶指导组到玉溪市开展企业 排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排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帮助企业进一步做好排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2月23日至24日,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王小飞同志带队,与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省应急中心、省评估中心、省环科院等专家到玉溪市江川区、峨山县相关企业开展帮扶指导。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光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峨山分局相关人员一同参与排查。
帮扶指导组首先对玉溪市开展的“三湖”联合执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在深入峨山天大工贸有限公司、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福光包装有限公司3家重点企业开展排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指导工作中,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详细了解3家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排污口设置、危废储存与转移等情况,听取企业在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后,现场耐心指导企业科学、精准、依法制定整治措施,督促企业对存在隐患和风险的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限期整治。
针对玉溪市前期开展的企业自查和县(市、区)排查,结合现场抽查实际情况,王小飞同志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监管责任,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要突出焦化行业这个重点,对焦化、氮肥、制糖、造纸、有色金属、农药、制革等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排查,要突出饮用水源地、湖泊保护、河流国控、省控断面周边企业排污情况摸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进行专项整治。三是要坚持隐患不查清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单位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教育不放过的工作原则,确保风险隐患排查精准、深入、全面,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四是企业要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存在环境隐患和风险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限期整治,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让整改落实不挂空挡,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五是要建立健全跨界流域企业排污风险隐患信息沟通和通报制度,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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