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033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2-15 |
元江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近两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2021年出现了5天空气质量超标,均发生在春夏季期间。为及时有效应对我县春夏季污染天气频发,充分认识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元江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元江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元污防办〔2022〕1号)的通知。 成立了元江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应对指挥部,由元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组长,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单位为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贯彻我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应对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会导致PM2.5浓度快速上升,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明显,大量烟花爆竹的多点燃放,也会使得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迅速恶化,特别是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加之冬季不利于大气扩散,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大量有害污染物聚集,加剧了空气污染,不利于市民身体健康。为及时有效应对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县政府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会议。元江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元江县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元污防办〔2022〕2号)的通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组织人员划定了《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在微信公众号“热情元江”上发布了《元江县2022年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发布了微视频《美丽元江,我们在行动》,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得到了广泛推广。
日常工作中,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深化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措施、《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玉溪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元江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二是严格监管城市周边污染型企业;三是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四是加强对道路扬尘、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加强管理减少粉尘的污染;五是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减少城市裸地面积,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提高绿化率,城区内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增加水景观建设,提高空气湿度。
截至1月30日,共现场监察1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向6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此外,及时与县级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各部门联络员,建立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微信工作群,各部门及时上报部门工作情况。
经过全县上下齐心协力,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截至2月8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均为一级天数,优良率为100%,一级天数比例明显比上年同期增多,为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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