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2550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1-25 |
夯实基础 提升技能——《细则》引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学习热潮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自2022年3月1日期施行,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该细则以规范和加强中央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科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细则,逐条逐字,重点部分重点解读,针对新修订的条款,反复研读,领会要义。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把工作做在日常,认真领会贯彻执行省生态环境厅的会议、文件传达的精神,把钱花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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