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983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12-31 |
以最坚决的态度 最有力的措施 全力推进玉溪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按期完成整改问题整改
2021年11月3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州(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事项提出督办,要求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督察整改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分析超期未完成整改的原因。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有关县(市、区)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整改。
玉溪市收到督办函后,高度重视,根据省督察办《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未按期完成整改问题的督办函》(云环督字﹝2021﹞163号)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未达序时进度的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玉溪大河截污箱涵、澄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问题作出批示,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督办通知,要求红塔区、澄江市、元江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力推进我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未按期完成整改问题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一、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红塔区、澄江市、元江县人民政府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落实。
(一)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土建工程85%,完成设备安装工程50%,完成投资1.37亿。除环评批复和土地划拨批复未取得,其余前期工作已完备。目前,项目已取得省级用地批复,经与省生态环境厅汇报对接,环评审批已通过厅长办公会。
(二)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项目总投资4120.70万元,完成原厂房安全鉴定、旧设备拆除,新厂区土建和部分设备安装工程,正在进行烟囱及渗滤液处理站建设,完成投资4121万元。
(三)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完成项目可研批复、选址意见书、环评批复、节能报告批复、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矿压批复等;勘察、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已完成,已完成管网工程和主厂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并已开工建设。玉溪大河截污工程起点为昆玉高速公路(玉溪大河二期截污终点),终点为公园路甸尾村(接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全长6.53公里,目前已经完成6.40公里,占全部工程的98%,全程已连通,剩余末端需接入第三污水处理厂。
二、紧盯问题整改导向,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落实。
(一)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汇报对接工作,尽快取得环评批复,并启动土地划拨手续办理,争取2022年1月底完成全部手续办理;优化施工计划,倒排工期、攻坚克难,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于2022年6月底完工;在项目建成前,将生活垃圾分别运送至红塔区和罗平县进行焚烧,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二)针对元江县生活垃圾焚烧技改项目,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强化保障,压实责任,按照“每周一汇报,十天一调度,半月一通报”的要求,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在元江县生活垃圾焚烧技改项目未完成建设前,将城区生活垃圾外运至红塔区进行焚烧,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三)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玉溪大河截污箱涵建设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河长制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建设。强化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工期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加快项目建设,紧盯工程施工进度,力争2022年5月底完成管网工程建设,2022年12月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施工协调和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推进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将玉溪大河截污箱涵末端接入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 2016-03-09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