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743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12-27 |
玉溪市生态环境易门分局“四举措”加强新固废法快速落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9月1日施行。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高度重视,“四举措”加强新《固废法》在易门县快速落地。
一是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和国家有关生态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的重要方面,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真正把绿色发展转化为各级各部门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把生态环境打造成易门经济更快发展的新优势、新杠杆和新动能。
二是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再利用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固废污染。准确把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再利用”之间的关系,认真落实环保前置审批和“三同时”制度,调整优化工业布局,把好项目准入关,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消耗低、碳排放低、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合理延长产业链,提高包装印刷、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的附加值与竞争力。
三是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县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厘清责任事项和主体,共同推动新《固废法》的有效实施。各责任单位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支持固体废物的有效利用和处置,对未经批准,违法堆放、任意倾倒固体废弃物,乱设临时渣场,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坚决打击,用铁的手腕有效遏制固体废物污染加剧的态势,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四是加大新《固废法》和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企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新《固废法》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统筹推进,通过有效治理固废污染,促进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法治意识、道德意识,切实履行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固废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环境保护国策意识、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从我做起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新《固废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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