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21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12-09 |
玉溪市扎实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玉溪市深入贯彻落实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改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地落实,扎实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科学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履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职责,稳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彻底完成问题整改。《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问题共4个方面16类50个,其中直接指出玉溪市问题10个,全省共性问题涉及玉溪市18个。根据省级整改方案要求,2021年9月30日制定印发了《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玉委〔2021〕579号),积极推动问题整改。
二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见效。
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共28项,截至2021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1项,其他27个问题正有序推进整改。按照方案要求,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整改3个,其中“玉溪市九龙国际会议中心违法建筑侵占抚仙湖一级保护区问题久拖未决”已完成整改;“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水质改善弄虚作假”、“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2个问题按照整改措施有序推进。
按时调度,及时发现问题。调度发现问题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强化市直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责任,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扎扎实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充分发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灵活运用调度机制,对临近到期问题适时提醒,对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督办,特别是注重与基层同志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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