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204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12-09 |
华宁县组织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2021年11月29日,根据《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方案》(环办土壤〔2018〕12号)《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环办土壤〔2021〕21号)要求,华宁县高度重视,组织工作组对相关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力求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粮食等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
华宁县现有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一户,即华宁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位于华宁县盘溪镇法底村,距盘溪镇约7 km,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主营铅矿、锌矿、铜矿等有色金属矿产,主要为下游冶炼企业及化工企业提供铅锌原料。设计年处理原矿能力1.8万吨,年生产中高强度氧化锌粉3000吨。企业因自身原因已停产10多年,由于债务纠纷,公司资产(土地、房屋、设备)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该公司氧化锌冶炼渣堆场是2019—2021年重点整治的固体废物堆场,整治工作于2021年3月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摘牌。
在本次现场检查中,检查组重点对该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了核查。目前该公司堆场完成整治后已交由河南省路桥公司作为弥玉高速搅拌站建设地点,原华宁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生产设备已完全拆除,该涉重企业长期停产后已基本丧失恢复生产的能力。
在后续工作中,华宁县将加强对停产涉重企业的管理,定期对涉重行业企业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涉重金属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进行关闭;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保环境质量及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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