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158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12-08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从十一个方面找准结合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后,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认真学习研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召开局党组(扩大) 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从十一个方面找准结合点,深入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结合党代表宣讲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邀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级工程师王强兰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为全面推进玉溪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玉溪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的优势和作用。
——结合政治建设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学习新思想新理论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忠诚履职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遵循意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国之大者”深刻内涵,时刻牢记生态环境局是政治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是政治工作。用心感悟习近平总书记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构建天蓝、水绿、土净的自然生态。
——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扛牢扛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一是强化市直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责任,加快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二是严格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加快验收核查,确保今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蓝天保卫战方面: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促进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协同治理。二是做好春节、冬春季、3—5月等重点时间段大气污染综合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不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碧水保卫战方面:一是做好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分析预警工作。二是做好“三湖”保护治理相关工作。认真履行好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级河(湖)长联系部门职责,做好星云湖及学河、渔村河的巡河及问题督促整改工作。三是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抓好82个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原地的规范化建设和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五是做好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净土保卫战方面:一是督促建设用地土地权利人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二是指导各县(市、区)进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编并发布实施。三是探索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四是持续打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
——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尽快印发《玉溪市践行“两山”理论示范区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力争“十四五”期间玉溪市争创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澄江市、新平县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江川区、通海县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二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22年台账任务。
——结合生物多样性保护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守护好玉溪自然生态、保育好玉溪自然资源、维护好玉溪生物多样性。一是待省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后,及时研究出台玉溪市落实方案。二是积极配合省级抓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筹备工作。
——结合智慧环保建设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议和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治理专题会议精神,加快建设“三湖”全域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实施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项目。项目计划在星云湖、杞麓湖湖体省级地表水监测4个断面、“三湖”21条主要入湖河流入湖口以及21个调蓄带点位建设4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积极为“三湖”保护治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结合监管服务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工作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一极两区”建设。尽快发布实施《玉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探索优化县(市、区)分局和执法大队“局队合一”运行机制,统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持续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坚持不懈锤炼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结合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只争朝夕、奋勇争先。一是持续改进文风、会风问题。二是切实解决走过场,应付了事的问题,杜绝能推就推,不能推就拖,直到拖出问题的情形。三是严格定人定责定岗,分工合作,统筹协调,高效履职。
——结合作风建设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一是持续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规则、纪律作风、业务流程,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后更加高效运转。二是持续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积极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收看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坚决杜绝“慵、懒、散、混、乱、腐”等问题,有效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观念之变”“精神状态之变”“能力素质之变”“作风方法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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