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087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12-06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充分发挥法制审核职能 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2021年以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牢固树立“以监督促公正、以审核保质量”的工作理念,以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为方向,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内部监督、纠错执法案件、守住法律底线。
一是创新模式,建立完善法制审核程序。推行规范化、流程化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模式,坚持每一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决定都要经过案件承办机构调查、案件承办人员集体讨论、队领导把关、法制机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五级把关”,确保将法制审核渗透到案件受理、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先(听证)告知、做出决定、送达等每一个环节。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卷宗认真分析等多种形式比对核实;对一些复杂、敏感案件,坚持反复求证、集体研究讨论、依法处理;在审核案件时除了对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外,还要对案件来源、调查询问、取证等过程的全面分析,避免案件审核的主观化、片面化。
二是科技引领,大力推动法制审核工作信息化。受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OA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法制审核的基本内容、具体流程,并规定所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经过法制股审核,有效杜绝了行政处罚案件“体外循环”和“人情案”的发生,做到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真实化、执法基础台账电子化。
三是量化标准,确保法制审核工作的统一性、客观性。在法制审核过程中,在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帮扶下,建立健全法制审核体系,严格依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行审查,坚持一把尺子衡量,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随意性问题。
四是一案一评,着力提高法制审核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为了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日常工作中,法制审核部门在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时,依据案卷评查标准对卷宗质量进行评查,做到一案一评、每案必评,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通报,对法制审核意见与案件承办机构意见分歧较大的,按照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到人立行立改。发现的共性问题、难点疑点在案件分析讨论会议上通报,让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学习。
五是认真总结,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法制审核工作将推行“案例讲评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法制审核工作例会,抽取一定数量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点评,以案卷评查、办案经验交流的方式进行法制培训;进一步细化依法行政工作流程,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增强执法工作合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卷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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