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935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12-01 |
玉溪市扎实推进“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近日,中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玉溪市“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情况汇报,对《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国斌主持会议。
为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协调好《规划》的编制、论证和上报审批工作。自2020年10月启动《规划》编制以来,编制单位广泛收集资料、深入开展研究,完成了“十三五”规划评估和基础调查核算等工作,认真撰写完成了《规划》。2021年1月22日,《规划》通过专家论证,6月举行了听证会,10月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规划》三次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到32条意见,采纳30条意见,并对接国家、省级规划(征求意见稿)、市级相关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基本消除国控劣Ⅴ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全市乡村振兴建设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除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或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建取得显著成效。“三湖两江”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巩固及提升,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规划指标体系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比例等七个方面20项指标(约束性指标17项、预期性指标3项);重点工程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战役,实施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工程、绿色发展工程、适应气候变化工程等4大类工程。
会议强调,《规划》工作十分重要,事关“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向和政策导向,各科室,所属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研读,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使《规划》更具有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再次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充实项目,结合近期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及在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后按程序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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