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654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11-22 |
玉溪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玉溪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各项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强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有力推动了城乡环境面貌的显著变化。
一、工作情况
(一)注重规范管理,着力构建固废污染防治体系
1.开展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制定实施《玉溪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以摸清底数、全面整治、提升能力、健全机制为重点,加快补齐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短板。以影响人居环境和农产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监管,坚决打击涉违法行为,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健全固体废物治理的联动监管机制,全面夯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等方面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玉溪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须完成重点硬性指标任务32项,已完成32项,完成率100%。
2.全面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台账管理等制度,定期更新公布辖区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以及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制定《玉溪市固体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运用“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系统”,完成51户企业信息录入工作,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二是对行政区域内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开展调查,梳理统计工业固废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利用能力。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约2398.57万吨/年;三是积极培育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确定玉溪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25户,骨干企业年度综合利用量约1500万吨。其中,省工信厅公告认定玉溪市工业固体废年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19户。有计划有重点开展督促指导,对重点行业重点骨干企业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四是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认真执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成贵研资源铂族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太标公司25万吨废钢铁回收加工、保家公司35万吨废钢铁回收加工、新昊环保年处置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玉昆钢铁集团冶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仙福钢铁集团矿渣粉磨站等重点项目,更好的节约资源和再利用,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五是抓好工业固体废物源头防治。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和压减过剩产能,强化节能降耗,控制资源能源消耗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2020年,全市压减炼钢过剩产能250万吨、炼铁产能67万吨、水泥熟料产能100万吨、造纸产能1.3万吨。认真推动落实《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产生,在生产全过程中减少污染物的排放,2户企业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验收,6户企业通过市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户企业通过省级工业节水型企业验收。贯彻实施《云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玉溪高新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绿色园区,水松纸厂等3户企业被工信部命名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源天生物等5户企业获省级绿色工厂,南宝生物除虫菊素水乳剂获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称号,新昊环保科技废矿油绿色制造集成系统项目获得工信部专项资金支持。
3.全面加强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把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作为做好“三农”工作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清洁生产、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全力抓好农业污染防治,推进农田污染治理,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明确责任,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制定实施《玉溪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玉溪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市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因地制宜建立回收处置方式,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落到实处。在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华宁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监测调查和回收处置试点工作。澄江市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全市49个农药经营门店摆放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按社区的分布设立16个村级回收点。华宁县240个农药经营门店均设置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在农药使用量较大的4个乡镇设置了4个有偿回收试点;三是实施“福慧环保公益行动计划”。通海县福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开始实施“福慧环保公益行动”,按照每亩地每月可凭100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免费换购40kg詹记有机肥一袋。福慧科技共计换购有机肥约570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数量近150万个。
4.全面加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一是县城以上垃圾处理场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建成投运的规范化垃圾处理厂共8座,其中1座为焚烧发电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700吨/天;7座为卫生填埋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032吨/天。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定,易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为一级,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华宁县、新平县、峨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为二级。元江县启动元江县生活垃圾焚烧技改项目,处理规模为200吨/日,项目已完成投资约2000万元,计划今年9月完工;澄江市启动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规模为300吨/日,项目完成投资约6000万元,计划2021年完工。二是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日益完善。全市61个乡镇(非城关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其中:自建焚烧设施的有6个,自建有防渗系统填埋场的3个,与县城共享的乡镇24个,符合要求的设施覆盖率为54.1%,其余28个乡镇均为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简易填埋;累计建成垃圾中转站25个,配置1吨以上垃圾收运车辆192辆,建成镇区垃圾处理设施38个,处理规模396.06吨/日。548个涉农行政村及4885个自然村的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配置垃圾房、箱、桶、池的数量共计11464个。积极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分类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处理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三是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动。红塔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完成可研编制并通过评审,计划于2021年5月底开工建设,9月底完成50吨处理生产线建设投入试运行;可回收物二次分拣中心与高仓垃圾转运站同步建设,规划方案已通过审核,正开展地勘、设计等工作,计划2021年6月底开工建设,12月底完成建设。澄江市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建设50吨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处理规模为50吨/天,项目总投资1768.787万元,已完成《澄江市50吨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新平县厨余垃圾末端处理项目完成可研编制及评审工作,项目计划投资1002.37万元。
5.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初具雏形,全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覆盖了9个县市区。通过实施国家再生资源示范城市建设,150个标准化回收站点分布于县市区城区、街道、乡镇,起到明显的示范作用。全市已发展到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约480余家,回收站点总经营面积约70万平方米,行业从业人员约1万余人,行业已发展成为省内规模较大、技术水平领先、以回收各类再生资源为主的行业体系。
(二)注重过程监管,着力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1.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十三五”玉溪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措施,实施危废规范化管理,努力形成以处置基础设施为保障、以行政管理为抓手、以技术信息平台为支撑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新格局,实现了危险废物监管全覆盖和安全处置。一是积极推进“云南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累计完成全市1166户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2020年,全市累计转移6731次,危险废物转移量6.4万吨;二是对危险废物严格实施经营许可制度。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承担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实现危险废物许可审核把关和审批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同时,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组织核查评估,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暂停许可、限期整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依法吊销许可证,对经评估不满足有关许可要求以及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实施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目前,我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0户、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9户,危废设计处置利用规模84685吨/年、设计收集规模89490吨/年。
2.大力推进医疗废物处置。出台《玉溪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玉溪市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玉溪市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医疗废物管理文件20个,从申报登记、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处置等多方面入手,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藏及处理环节,完善医废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面加强全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能做到48小时内规范处置医疗废物,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做到“小箱进大箱”的工作模式,按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三)注重严格执法,着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责任
1.强化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固废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公安、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间协作,探索建立医废“小箱进大箱”收集管理模式、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回收体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以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
2.强化环境执法。每年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工业企业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废物、电镀污泥、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纠,做到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台账健全。2020年以来,全市共出动2300余人次,对全市138家企业进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立案查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43件,共处罚款480.3万元。
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窗口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报纸、电视、政务服务网、户外广告、自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分类制度、分类标识和资源回收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和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群众改变生活习惯。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设立咨询服务点、新闻媒体刊登涉及固废防治的法律法规知识、印发宣传册、发放小礼品等形式多样的《固废法》宣传活动。强化医务工作人员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认识和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近年来玉溪市在贯彻落实《固废法》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各部门、各相关企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工作治尚未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新的《固废法》明确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主管部门,均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的责任,但有的部门对新《固废法》学习不够,履行部门法定职责不到位,有的仍从传统惯性思维出发,认为污染防治只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尚未形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合力。有的企业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意识不强、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不够坚决彻底、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投入不到位。
二是工业固废利用水平偏低。我市传统产业比重较大,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多,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量543.88万吨,占2020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2551.61万吨的21.31%,工业固废积存量较大。全市大部分工业固体废物是进入相应渣场进行堆存和处置,有的渣场建设不规范,一些地方历史遗留废渣、尾矿库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污染防控风险隐患多。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途径不多,相关配套政策少,部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充分利用固废的积极性不高。产废企业与循环利用企业之间没有建立广泛有效的协作机制,工业固废得不到充分利用。
三是农业固废处理较为薄弱。乡(镇)、村基层领导干部对贯彻实施《固废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引导缺位。部分农药经营户和广大农民对农业面源污染认识不足,对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现象严重。农户是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直接参与者,农户所接受的教育程度较低,掌握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人员比例普遍偏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致使部分地方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低。由于历史原因,多年农药包装废弃物累积留存量大,分布广,捡拾耗力多,工作量大,没有专人专车负责运输,没有固定集中堆放场所或堆放的仓库,加之无相应的配套资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难、运输难、处置难。
四是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滞后。元江县正在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启用老垃圾填埋场露天堆放垃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还未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设置不到位,一些居民区垃圾分类设施形同虚设,基本上还是“混合倾倒、混合清运、混合堆放、混合处理”的状况。县市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不完善,多数县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运行资金支持,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已建乡镇垃圾处理设施标准低,61个乡镇镇区垃圾处理设施中,与县城共享的乡镇24个,自建焚烧设施的有6个,自建有防渗系统填埋场的3个,符合要求的设施覆盖率为54.1%,其余28个乡镇均为简易填埋,需要提档升级。大部分村庄垃圾处理还停留在就地焚烧、简易填埋等粗放处理阶段,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置尚处在起始阶段,推广区域较小。无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单一。
五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监督执法能力薄弱。虽然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攻坚态势已逐步形成,但是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要求高,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涉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电子废物、医疗废弃物等,来源广泛、种类繁多、特性各异、复杂多变,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就有46大类479种危废,实践中还有不少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来识别的危险废物,而危险废物鉴别方法比较复杂也使得鉴别周期较长,成本较高,造成监管难度增加。目前基层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严重短缺,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岗位人员缺乏,监督指导能力薄弱等,缺乏专业知识,难以适应管理和执法的要求。
六是固废污染防治的氛围还有待加强。对《固废法》的宣传教育还不够,还没有形成人人共同参与管理监督的局面,垃圾分类处置理念也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非法倾倒、焚烧垃圾事件也时有发生。
三、对策建议
(一)增强责任意识,推进固废防治工作落实。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固废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企业的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使其依法承担“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责任。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监管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有效担负起对各自管理领域的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工业固废利用水平。认真落实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发展清洁生产。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变废为宝,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发展产品深加工项目。推进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和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塑料等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对煤矸石、尾矿、赤泥、磷石膏、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加快培育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和园区。严格落实《玉溪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规范各类堆场、渣场、尾矿库的管理,切实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严防发生环境事故和安全事故。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危险废物全程监管。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对全市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处置单位进行排查,科学评估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着力抓好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落实全过程管理制度,抓住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创新监管方式,严格依法规范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医疗废物主体责任,提升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交由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等医疗废物管理能力。加强部门联动,对医疗垃圾、废铅酸蓄电池等危废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危废违法行为,严肃追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废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促进危废处置的法治化、常态化,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四)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农业固废治理力度。结合市场需求加强全市养殖业发展规划研究,对各类养殖业进行科学布局,为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创造条件。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新技术、新方法,加快干湿分离、沼气化处理、有机复合肥加工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完善相关配套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严控露天秸秆焚烧,健全秸秆回收网络,加大对秸秆回收及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农民科学施用农药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水平和环保意识,减少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行为。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制度,鼓励农药连锁经营,完善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回收效率,引导农户使用可降解农用膜,推进化肥、农药使用的减量化,实现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双赢”。
(五)完善基础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一是全面加快推进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督促澄江市和元江县推进垃圾焚烧厂整改工作,压实责任,加快问题整改进展,确保到2021年底澄江市和元江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正常投入运行,尽快完成垃圾处理厂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二是继续完善乡镇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深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三是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的处置运行模式,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参照红塔区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办法,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管护制度,让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加快再生资源的空间布局规划,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龙头企业建设,龙头企业的积极性、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打造玉溪再生资源回收“品牌”。
(六)健全工作机制,全力营造固废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制度政策集成,针对工业农业生活三大领域及产生、收集、分类、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努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针对人大在《固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及时改进和推动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固废法》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加强环保执法。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长效化、常态化,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责任,增强执法效果。加强环保监管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执法监督制度,督促企业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措施,普及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和科普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相关企业负责人的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减少固废、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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