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651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11-22 |
玉溪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货车 监督抽测联合执法行动
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货车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按照《玉溪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玉交运发〔2019〕178号)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113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11月11日--12日,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新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新平县棚户区改造施工场地、扬武镇大开门、纳溪社区超限检测站、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戛洒镇红山红物流园区,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货车排放污染物进行监督抽测联合执法行动。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抽测的方式对过往柴油货车、正在施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检抽测,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车辆拦截、证件检查登记;交通部门抽检柴油货车超限超载;生态环境部门使用移动检验设备抽测车辆尾气排放。
11月11日上午,检查组抽检了新平县棚户区改造施工场地正在施工的2辆国二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均超过国家限值规定,且不符合《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要求,下一步,将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对机械使用施工方调查处理。
11月11日下午及12日,检查组分别抽检了扬武镇大开门、纳溪社区超限检测站、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戛洒镇红山红物流园区共13辆柴油货车,其中4辆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限值规定。对于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车辆,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其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限期维修治理并上线复检,未在规定时间维修复检的车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及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督促超标车辆维护治理,逐步消除“冒黑烟”车辆,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下一步,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选择施工场地、柴油货车流量大的点位,开展柴油车路查路检、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工作,并扩大检查点位布设,加大检查频次,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相关阅读:
- 市政府法制办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015-04-21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