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8979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8-31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四强化”切实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易门分局“四强化”切实加强当前和今后排污许可工作。
一是强化宣贯培训,提升持证单位责任意识。排污许可证既是企事业单位的守法文书,也是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2021年来,直接面对企业开展集中式业务培训3次,宣传讲解《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执行年报填报知识,提高企业管理台账、监测数据、执行报告等排污许可证信息填报技术,筑牢企业守法意识。同时,对今年对排污许可证需要进行变更的企业,专人指导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信息变更,确保变更质量。
二是强化摸底排查,分步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易门分局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出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清单为基础,组织对辖区的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形成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清单。对2020年前应发证或登记单位开展清理整顿,做到逐个销号、应发尽发,整改清零。自2021年起,将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充分衔接,新建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截至目前,易门县辖区范围内已持有“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单位84户,其中重点管理36户,简化管理48户。
三是强化跟踪督促,确保证后管理落地有效。以执行报告和自行监测为证后监管为抓手,对未及时开展工作的企业每日跟进,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督促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并完成网上填报。易门县固定污染源2020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提交率100%;自行监测也做到应测尽测。
四是强化监管检查,对持证单位全覆盖监管。坚持“依证监管”常态化,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的执法检查,采取平台系统调查、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执行报告的落实情况和自行监测的开展情况,实现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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