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8243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8-25 |
用好执法“利器”提升执法效能
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一般是采用到现场拍摄照片、视频、文字记录等方式,在查看现场、排污口、现场取证等关键过程中,不仅工作效率低,又耗时耗力。鉴于执法检查范围广、执法难度大、执法效率低、有些地理形势比较特殊工作人员无法到达现场等原因,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无人机引入现场检查,有效解决了检查受限于时间、空间、地形条件等问题,能够全方位、立体式、无缝隙覆盖检查目标。
近日,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打招呼,通过无人机飞到涉嫌违法排污企业上空,采取空中执法检查,无人机发现企业的疑似排污口后,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把企业污染排放行为拍摄记录下来,执法检查人员顺排污口而上,随即进入厂内开展地面执法排查,现场检查发现通海智群工业有限公司、通海西南焊管有限公司、通海胜宝工贸有限公司通过雨水沟外排工业废水,随即执法人员依法对3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有了这“利器”,执法人员可不受时间、空间与地形等条件制约,迅速锁定污染问题发生地,快速高效地查处环境污染行为,有效震慑了各类排污单位,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平时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日常工作中均充分利用无人机辅助执法,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能力与效率,加强了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使执法的精准性和执法效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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