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9737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1-04 |
立足职能 优化服务 坚定不移助推高质量发展
2020年,在玉溪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紧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一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三湖”保护治理、珠江红河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8个攻坚战方案,建立健全攻坚战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推进8个标志性战役,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0年内,8个标志性战役须完成重点硬性指标任务218项,目前已提前完成81项,其余指标任务均达序时进度。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9%,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其他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优良,全市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抚仙湖水质总体保持Ⅰ类,星云湖水质综合评价为Ⅴ类,杞麓湖水质综合评价为劣Ⅴ类,纳入国家、省级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63.6%,劣Ⅴ类水体比例9.1%。达到省级确定的水环保约束性指标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二是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印发实施《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9年~2025年)》。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工作台账、督查计划涉及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定期收集整理工作情况。完成《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自查评估工作。组织澄江市完成了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申报工作。江川区、通海县完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县申报工作。
三是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一是以环评“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守住“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准入门槛”三条线,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系统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措施,服务好“六稳”,支持好“六保”,强化环评审批跟踪服务,提质增效,全面加强和改进环评管理工作。全市实施豁免登记表项目10个,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9个,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27项,对45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登记表备案;二是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完成2017年至2019年已发证的火电、造纸等33个行业的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核发排污许可证688户,排污登记企业3011户。
四是从严从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检查督促整改,采取挂账督办、专案盯办、专项督查等措施,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市各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事项160项,已完成整改111项,49个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47个,未达序时进度2个)。各级环保督察投诉举报件涉及玉溪市共289件,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投诉举报件91件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投诉举报件104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投诉举报件94件,已全部完成整改,正在开展验收工作。
五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市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5048人次,检查企业1901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31件,罚款1241.51万元。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举报投诉584件,已办理584件,办结率100%;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完成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11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维护完善工作,对全市156家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进行延续、变更、注销,新办辐射安全许可证3家,延续、变更、注销17家,收贮放射源2家6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环境监管责任,强化对医疗废物处置、医院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的环境监管和服务保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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