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6929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8-08 |
“两法衔接”、部门联动,玉溪市严厉打击 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2019年以来,玉溪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事项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玉溪市指出的环境问题为导向,强化“两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两法部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惩治、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在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时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兼顾法律权威和社会效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铁军队伍;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突出重点任务,提高工作实效;紧密协作,落实既有共识,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战果,联手办大案要案。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将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平台,报检察院备案。二是提前介入。在发现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时,公安机关人员提前介入,为下一步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提前搜集有力证据。三是互相交流信息。“部门联动”过程中,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对各自发现的违法事实及搜集的证据材料互相交流,对部门之间存在意见分歧的,展开讨论和分析,最终形成共识。四是立案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协调和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五是深挖线索。在公安机关的震慑力下,深挖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事实及证据,使案件实现实质性进展。
行政执法部门充分运用行政拘留移送、刑事司法移送等手段,坚持“铁腕执法”,严守生态红线。2019年1-7月,全市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1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件,有效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力争中央、省委省政府反馈的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全力推进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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