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7401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19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建通〔2024〕18号)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玉溪市
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市建通〔2024〕18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玉溪市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5日
玉溪市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的工作部署,落实《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 号)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玉溪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以城市体检出来的问题为重点实施城市更新,把解决体检查找出的问题作为城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聚焦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全面探索系统的城市体检工作路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等为目标,强化体检结果应用,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体检范围
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城市发展定位和要求,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进行体检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各县区的建成区、重点发展区域和规划建设区域,城市体检对象包括住房、小区(社 区)、街区、城区(城市),数据统计截至上一年度年底。
三、工作重点
城市体检工作重点包括明确城市体检主体和对象、制定体检工作方案、划定体检范围、科学选定指标、查找问题短板、数据调查收集、总结工作成效、形成高质量城市体检成果、强化城市体检成果应用等。在住建部、省制定的城市体检指标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和调整城市特色指标体系,做到可量化、可感知、可评价。把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作为确定城市更新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提供重要参考,确保城市体检成果落地落实。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及计划。以城市政府为主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街道、 社区共同参与,专业团队具体实施,形成多部门、各层级、全社会合力开展城市体检的工作格局。制定城市体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步骤和要求,畅通公众参与城市体检工作的渠道方式,科学有序开展城市体检工作。
(二)引进第三方专业团队。根据城市体检工作要求,选择具备城市体检能力和水平的第三方专业团队具体承担城市体检工作,负责体检数据收集,分析诊断,技术统筹,汇总城市体检结果,编写城市体检报告。第三方专业团队应当配有建筑、结构、市政、规划、地理、经济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组建体检技术工作组负责体检工作具体实施。
(三)构建体检指标体系。对照住建部《城市体检工作手册(试行)》的城市体检指标,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结合城市发展定位、城市特色、城市重点任务、民生领域需求等提炼增加城市特色指标,细化每项指标的体检内容、获取方式、评价标准、体检周期等,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
(四)深入查找问题短板。根据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体检内容, 明确相关资料收集清单,协调体检各相关部门依据清单提供工作报告、专项规划、统计数据、行业数据、遥感数据和历年城市体检等已有数据资源,避免重复调查、资源浪费。由第三方专业团队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开展调研踏勘、数据采集与校核更新,确保采集数据真实、及时、有效。
(五)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居民满意度问卷调查,了解居民对城市工作的满意度和诉求,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全面收集整理分析调查数据,为问题病症识别与诊治提供充足的民意支撑。问卷调查范围以建成区覆盖的社区为主,综合考虑城市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分布等多种因素,每个社区抽样数量50-100份。
(六)综合诊断分析问题。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对照城市体检指标体系进行评估,重点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补齐城市建设发展短板弱项,综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类形成问题清单和治理建议清单,编制城市体检评估报告。
(七)推动问题整改与解决。依据城市体检报告,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限时解决”和“尽力解决”两类问题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生成城市更新项目库,推动问题整改。将本年度体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到下一年度城市体检工作中,动态监测整改成效,持续推进问题解决。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每年3月底前)
各县(市、区)制定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确定体检范围,细化完善体检指标;依法开展第三方专业团队选聘工作,相关部门、区、街道和社区配合第三方专业团队做好体检工作;通过召开部署会、专题会等形式,对年度体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城市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体检阶段(每年8月底前)
对照城市体检各项指标,进行数据采集,建立城市更新体检 基础数据库。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科学制定调查样本、调查范 围和调查问卷,综合评价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查找城市建设发展 存在的“城市病”和问题短板,分析论证、 问题诊断、策略制定。
(三)形成报告阶段(每年9月底前)
对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系统梳理、诊断分析,同时对上年度城市体检结果及改进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年度城市体检报告初稿,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意见建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修改落实情况将作为附件纳入体检报告。最终形成问题清单、整治建议清单和城市体检报告,于每年9月底前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将两个清单及体检报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统筹组织,压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重点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做好数据采集、分析评估和整改落实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完成体检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证。各县(市、区)要落实城市体检购买技术服务资金,将城市体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城市体检评估、提升城市品质的各项专项行动提供资金保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成果运用。各县(市、区)要把城市体检作为统筹城市规划、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城市转型的重要抓手,按照《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要求,将城市体检成果应用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大城市体检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以及各类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加大社会公众对城市体检工作参与、支持力度,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布城市体检公众满意度调查和体检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城市体检工作手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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