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4153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9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至2022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至2022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3年12月29日,《玉溪市审计局关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至2022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玉审报〔2023〕56号)送达,中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印发《2016年至2022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便笺〔2019〕393号),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2016年至2022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29个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21个全部整改完成,分阶段整改类问题8个已整改完成1个,正在整改7个。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机关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玉溪市海绵城市监测评价系统与管控平台未充分发挥效益。
责任部门:园林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科
问题类型:分阶段整改类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财政资金下达后,及时开展招采工作,选聘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持续做好平台运维工作。
(二)超预算支出2960027.11元。
责任部门:人事财务科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行,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三)超标准报销培训费36770元。
责任部门: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科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加强《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玉溪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学习,严格执行报销标准,从严审核,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四)3个项目合计141.40万元未严格执行单位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内控制度。
责任部门:办公室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学习落实《中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内控制度有关内容,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政策边界,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内部决策程序。
(五)玉溪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项目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平台至今未能交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使用。
责任部门:市政建设科
问题类型:分阶段整改类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1.结合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测试点建设任务整合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功能,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测试点已完成招标,正在编制可研方案;2.以后将实现系统专网或独立网络运行,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使用。
(六)无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资产或未按规定办理集中采购手续。
责任部门:人事财务科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制度学习落实,落实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七)债券置换资金闲置。
责任部门:人事财务科
问题类型:分阶段整改类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及时安排使用。今后将强化结余资金管理,避免各类资金长期闲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八)公务卡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责任部门:人事财务科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强化《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学习落实,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九)账表不符。
责任部门:人事财务科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会计制度学习落实,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决算,确保账表相符。
(十)出借工程款账务处理不规范。
责任部门:人事财务科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会计制度学习落实,今后严格执行财务规定,规范会计核算。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财务科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 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确保账、卡、实相符;2. 对已报废未处置资产和闲置按规定报局务会,党组会及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清理处置;3. 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玉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学习落实,完善《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十二)原聂耳文化广场管理中心(现变更为市数管中心)未按规定招标。
责任部门: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今后做到先有预算,后编报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十三)玉溪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和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以下简称租赁所)2017年多报销外出考察差旅费。
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玉溪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多报销的差旅费已缴回。2.组织单位职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玉溪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3.由机关纪委对涉及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十四)4家下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
1. 租赁所扩大开支范围补助工会。
市质监站2016年扩大开支范围2
2. 原聂耳文化广场管理中心(现市数管中心)扩大开支范围支付工会疗养费。
3. 2016年至2017在2家下属单位,交易所、租赁所接待费中列支非本单位住宿费。
4. 2016年至2018年3家下属单位,租赁所、质监站、交易所列支应由个人缴纳的义务植树费。
责任部门: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玉溪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涉及的违规支出资金已缴回。2.涉及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玉溪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玉溪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3.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十五)租赁所现金收取市直公房租金和预收水电费未及时缴存。
责任部门: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已及时缴存涉及资金。2.强化《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制度学习。3.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十六)原聂耳文化广场管理中心(现市数管中心)现金账目不健全,无现金日记账。
责任部门: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认真核查整理现金账务,完善“2018年9月-2019年4月”6笔现金日记账,并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加强现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定期核查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十七)市质监站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和人员。
责任部门: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市政建设科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清退涉及企业车辆和人员;2.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避免出现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问题发生。
(十八)租赁所应缴未缴存量资金3125元。
责任部门: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涉及资金已上缴财政。2.强化《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学习落实,今后进一步规范管理。
(十九)市数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
责任部门: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
问题类型:分阶段整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 根据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已经完成借款清偿;2. 检测中心借款已通过2024年预算项目库审核,待资金指标下达后及时完成清偿;3. 代垫职工社会保险费收取缴银行;4.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应付尽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二十)租赁所负债不实,且坐支非税收入。
责任部门: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问题类型:分阶段整改类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1.坐支资金问题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清理核实处理。2.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制度学习落实,今后严格执行财务规定,规范会计核算。
(二十一)租赁所会计核算不规范,其他应付款不实。
责任部门: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 租赁所已清理核实其他应付款,对账务错误的已进行账务调整;2. 调整更正后其他应付款将作为存量资金上缴财政专户;3. 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学习落实,今后严格执行财务规定,规范会计核算。
(二十二)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以下简称执法稽查局)2017年福利费超预算支出。
责任部门: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提高预算执行意识和能力。2.规范预算管理,遵守《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和财经政策规定,严守财经纪律,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二十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 市质监站、市数管中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 市质监站固定资产会计账同卡片账不符。
3. 市质监站、市数管中心固定资产闲置。
4. 市质监站、执法稽查局、交易所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
责任部门: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玉溪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 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确保账、卡、实相符;2. 对已报废未处置资产和闲置按规定报局务会,党组会及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清理处置;3. 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玉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学习落实;4.建立健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
三、检测中心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二十四)重复或多报销加班工资。
责任部门: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已认真清理核对,将重复发放的加班补贴向个人收回。2.认真学习《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合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加班及加班工资的审核审批程序。
(二十五)工资总额增长幅度超过经济指标增长幅度范围。
责任部门: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问题类型:分阶段整改类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1.认真清理工资发放情况,检测中心对超过规定发放的工资按2022年度职工岗位系数计算向个人进行收回。2.认真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3.正在按国有企业工资管理相关规定对《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调整,重新梳理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规范薪酬发放,避免与上级规定不相符的情况。
(二十六)2016年至2023年应收账款不实。
责任部门: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问题类型:分阶段整改类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1.认真清理合同债权债务,严格按规定核算各项收支,真实、完整反映单位经营状况。2.建立和完善应收账款台账,由经营管部与财务建立应收款台账并形成对账制度。3.已按相关财务要求完善检测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4.正逐步完善会计账中应收账款科目。
(二十七)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健全现金账目。
责任部门: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已按照会计制度设置现金账目。2.已按相关财务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十八)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
责任部门: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问题类型:分阶段整改类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1.已按规定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积极催收借款。2.组织学习《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二十九)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 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
2.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责任部门: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问题类型:立行立改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1.及时清理固定资产,已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2.制定检测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2月1日期实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此次审计指出的问题为导向,规范本部门财政财务工作。对未完成整改的,本部门将继续督促各科室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加快问题整改落实。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薛 莹 0877—266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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