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809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02 |
关于2021年度玉溪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1年度玉溪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6月-11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将抽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采取书面检查为主、网络检查为辅的形式对市内9家建筑业企业、1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检查,主要核查企业在取得资质后,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是否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在建项目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建项目是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是否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经查,玉溪臣戈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合格;云南兴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友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玉溪泰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不合格,其中玉溪泰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述已停业。
二、处理意见
云南兴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友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玉溪泰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存在问题的建筑业企业,应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届满前,经整改达标的企业须提交整改报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注册执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报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在整改期结束后5日内,将整改情况企业整改材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依法撤销相应资质。
三、其他要求
各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文件要求,建立企业动态自查机制,加强自查自纠和内部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建筑业企业市场秩序。
附件: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表.doc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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