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0694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12 |
玉溪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玉溪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要求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奋力拼搏、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有了新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玉溪新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法治玉溪建设开创新局面
1.统筹推进法治玉溪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不断增强依法治市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积极推动各协调小组认真履职。对玉溪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264项指标任务已完成194项,70项正在有序推进。对2个县(市、区)和2个市级单位开展了法治督察。认真完成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整改任务,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做好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加大重点工作考核权重,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到中国政法大学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专题学习。
2.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制定颁布了玉溪市第一部政府规章《玉溪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举办“玉溪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专题培训班”,不断完善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制度机制。完成对《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指导易门县开展《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完成“三湖”保护条例修订相关起草和审查工作。目前,“三湖”保护条例和《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分别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审查批准实施,正在开展对《玉溪市献血管理办法(草案)》进行立法审查。
3.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工作会议,印发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和调研工作,定期向省委、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申报新平县、峨山县作为省级示范县接受省级评估验收,同时推荐新平县作为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进行申报。目前新平县、峨山县已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命名为全省第一批示范地区。
4.积极有效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注重发挥复议监督职能,改善行政执法环境,2023年,市政府复议办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书5份,工作提醒(提示)函2份。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发了《关于建立玉溪市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全市共收办行政复议案件383件(含上年结转43件),受理358件,办结292件,正在办理66件。二是加强和规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市行政机关参与行政应诉401件(含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已办结323件。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2023年,共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 81921件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累计公告行政执法主体4个,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8267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市共组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0895卷。2023年,省司法厅将玉溪列为“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项目试点州市,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玉溪经验”。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全省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6.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执法协调小组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代拟并提请市政府办印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和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和决策后评估工作,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市政府办制定公布《玉溪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进行政策解读,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矛盾调处化解能力持续增强
1.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多元调解融合发展”新路子,2023年制定出台《玉溪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联动机制》。推进市县乡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成立玉溪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实现矛盾调处中心全覆盖。2023年全市人民调解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555次,预防纠纷2360件,调解矛盾纠纷10351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0294件,成功率达99%以上。全市司法行政系统3人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2.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印发《玉溪市司法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2023年十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中期评估。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了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及履职报告评议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组织召开了第五次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溪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召开了玉溪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部分单位现场进行了履职报告,进一步压实了各部门的普法责任。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宪法、民法典常态化宣传。玉溪市司法局被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评为“宪法在你身边2022年云南省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州(市)优秀组织奖。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4203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185户,组建了786人的“云小普”玉溪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打造了江川区、新平县“模拟法庭”示范区和红塔区课后服务普法示范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市建成县级法治文化阵地20个、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51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195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栏917个。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全市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省级53个、市级175个。注重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积极构建新媒体普法矩阵。截至目前,共刊登玉溪司法网图文1209篇,玉溪法宣在线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170期520条,粉丝数量达23046人。玉溪普法抖音号制作、播出普法短视频62个,点击量达57余万次。在玉溪网上线运行“玉溪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便捷的法治资源下载使用通道,9个县(市、区)均依托县级主要新闻网站或客户端建立资源库,完成资源库构架搭建。目前,市级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已入库普法产品557个,本地原创海报、视频256个,入选省级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作品10个。
(三)法律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1.公共法律服务迈上新台阶。建成覆盖市县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800个,“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深度融合,24小时接听群众电话,安装836台法律服务机器人,基本实现了法律咨询、法律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随时办”。加强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管理工作,提升办案质量。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强化律师参与刑事审判辩护全覆盖及法律帮助工作,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00件。2023年,印发了《玉溪市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高位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拓展公证业务,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7437件。
2.律师行业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切实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实现全市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律师行业党建经验被中组部官方媒体《中国组织人事报》刊载。抓好律师行政管理,持续开展律师事务所设立和管理环节突出问题清理规范,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继续开展律师执业集中教育培训,加强“两公”律师工作,玉溪律师在全省首届“律星杯”模拟法庭大赛中荣获第一名。玉溪市工商联、玉溪市司法局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在首届云南省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上作为经验推广,并代表州市司法局到主会场领取“入选工商联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证书。圆满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考工作,继续保持“零失误、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协调小组运行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整改任务落实还有差距;在运用法治考核、述法、督察等手段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还存在结果运用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
(二)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探索创新上有差距。个别县(市、区)推进示范创建工作重点不突出,精准发力、重点突破上有差距。基层开展创建工作力量不足。有的市级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研究推进和对县(市、区)的指导督促力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统筹协调难度大。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量大,信息需要重复多次录入不同系统,部门工作量大,特别是执法任务重的部门无法完成录入任务。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面还需持续发力。部分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普法工作抓得不够紧,工作措施落实得不够有力,工作开展的声势和力度有待加强。
(五)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薄弱。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装备和经费保障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适应基层社会治理要求。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1.推动议事协调机构全面履职。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组织推动各协调小组开展工作。梳理细化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职责履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组织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各系统开展述法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玉溪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指导新平县、峨山县做好全国示范创建和省级示范创建评估验收等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调整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机制,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创新和改进执法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以科技化、信息化手段规范行政执法监督。
3.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把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来谋划和部署,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普法月度提示单内容,开展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深入推进普法强基常态化工作,围绕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补短板活动。继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公益普法宣传,以“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推动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快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把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2022年11个司法所的整改工作。继续做好2023年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申报工作,积极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2.加大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落实七部门联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推动人民调解案件“一案一补”政策落实到位。贯彻落实《玉溪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联动机制》,促进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多元化解,实现“三下降一扭转二提升”。
3.发挥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以“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为枢纽,深度融合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服务资源,健全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一站式全覆盖服务模式。
玉溪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