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83041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5-18 |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备案公告工作的通知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法律
服务年度考核备案公告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放管服”改革,持续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良好发展,根据《云南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备案公告工作的通知》(云司通〔2018〕15号)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18年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备案公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
凡在我市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机构和人员,由市司法局上报省司法厅统一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开展执业活动。
二、年度考核程序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由住所地的县、区司法局对其提交的年度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核。市司法局经审核后,对具备继续执业条件并通过年度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其《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合格印章,并报省司法厅备案公告。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由其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将年度考核材料上报所在地的县、区司法局审查,由县、区司法局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市司法局审核。市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继续执业条件并通过年度考核的,在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上加盖年度注册印章,并报省司法厅备案公告。
(三)各县、区司法局负责组织本县、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初审和审查工作,于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并应当对提交的以下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1.基层法律服务所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2.基层法律服务所上年度财务报表;
3.《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副本;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年度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个人总结;
5.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执业表现年度考核意见;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7.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另外,到市司法局考核时,以县、区为单位提交统一的书面审查报告(盖章)。
三、年度考核时间
各县、区要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将本年度初审和审核合格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情况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考核。各县、区到市局进行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8年3月27日:江川区、通海县、澄江县、易门县。
(二)2018年3月28日:红塔区、华宁县、峨山县、元江县、新平县。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将贯彻司法部137号、138号部令精神严格落实到2018年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备案公告工作全程,高度重视,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丰富、更高水平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的补充性、公益性、阶段性,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市政府所在地的区原则上不再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在农村按需有序发展,但须符合司法部令138号第七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司法所长、辅助工作人员不再给予新办执业许可,具备条件并不违反相关兼职规定的除外。各县、区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查,准确把握新的执业核准条件和程序,严把执业准入关,切实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的决定,一律不得新设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依法暂缓年度考核或不予年度考核,一是对组织形式不符合相关规定,限期整改期限届满仍不符合规定的;对现有名称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其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名称,未进行变更的。二是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新核准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变更执业机构在市政府所在地的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经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未及时纠正的。三是被群众投诉尚未查实情况的或者在司法行政机关调查期间尚未处理结案的。
(三)各县区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对有3名以上符合条件的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进行脱钩改制。
(四)根据《玉溪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和《玉溪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市所有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是协会的当然会员,每年应向协会缴纳会费。请各县、区司法局在初审和审核时代为收取会费,以县、区为单位统一交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缴纳标准详见《关于收取2018年度基层法律服务会费的通知》(玉基协发〔2018〕1号),本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备案公告工作统一在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606室进行,请各县区根据安排的时间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基层法律服务所需要变更事项内容的,填写《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表》;基层法律服务所需要注销的,填写《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登记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需填写《法律服务工作者转所登记表》一式三份。
3、对因调离、辞职、辞退和其他原因而停止执业的人员,需填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县区司法局收回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经市局报省司法厅予以职业注销。
联系人:包春燕
联系电话:2018140
附件一:2018年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2018年度基层法律服务考核初审统计表
玉溪市司法局
2018年2月28日
附件一:
2018年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情况汇总表
县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所 | 注册 人数 | 注销 人姓名 | 转所人姓名 | 换证人姓名 | 新申请执业人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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